2017年合肥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待遇具体是怎样的呢

更新:2017-05-08 17:35:41 来源:思而学教育网 www.gxscse.com

合肥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待遇具体是怎样的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合肥市工伤保险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合肥市工伤保险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合肥市工伤保险交通费、食宿费

合肥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待遇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合肥市工伤保险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合肥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合肥市工伤保险 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合肥市工伤保险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延伸阅读:安徽工伤保险将有省级调剂金

  日前,《安徽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暂行办法》7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缴费基数和费率等,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更加公平。同时,各地还将推进社会保障卡在工伤保险领域的应用,实现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支付等信息互联互通。

  根据办法,工伤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在全省范围统一缴费基数和费率,统一待遇计发标准,统一经办管理和信息系统,统一基金预算管理,统一基金调剂使用。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制定全省统一的行业基准费率政策,建立费率浮动管理制度。

  办法提出,我省将建立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省对设区的市调剂,设区的市对所属县(市、区)统收统支。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用于防范全省工伤保险基金风险,调剂解决各地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缺口等。调剂金由各设区的市按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总额(基金决算数)的4%左右上解,纳入省财政专户管理,单独建账,专款专用。

2017年合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合肥工伤保险条例全文【修订版】

【2016年合肥工伤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工伤赔偿计算方式】  一、工伤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统筹地区是指直辖市和设区的市)。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详情]

2017年合肥工伤保险费率调整规定

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2016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的工伤缴费费率标准。据悉,此次调整,降低了工伤保险费率水平,减轻了用人单位负担。具体下面跟快车教育来了解一下!  根据《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规定,合肥市确定了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基准费率,一类至八类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其中,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详情]

2017年合肥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待遇最新消息

合肥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提高 调整后标准及领取指南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详情]

合肥2017年新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标准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明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的工伤缴费费率标准。据悉,此次调整,降低了工伤保险费率水平,减轻了用人单位负担。  根据《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规定,合肥市确定了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基准费率,一类至八类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 1.1%、1.3%、1.6%、1.9%。其中,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详情]

合肥市推进建筑业工伤保险2015最新消息

合肥市推进建筑业工伤保险  2016年3月2日,在合肥某建筑工地的周某经单位安排,从事模板工岗位工作。在项目施工工地17层吊运木料时,他不慎从梁底板上踏空坠落至16层。送至医院后,经诊断为右肘开放性骨折、骨盆骨折。用人单位按规定申报了工伤,从以工程项目参加的工伤保险中报销医疗费用68220.86元,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达到7级伤残,享受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1433.6元,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又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5838.3元,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55492.76元。  近日,从合肥市人社局工伤生育保险处获悉,像..…[详情]

合肥市2017年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农民工将有工伤保险

合肥市今年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农民工将有工伤保险  目前,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260元每月,相对于长三角城市偏低。近日,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透露出,合肥市今年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合肥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朱正跃透露,今年,合肥市将适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健全劳动关系管理,推进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劳动用工网上备案。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意味着一些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基数、公积金缴存基数都要调整。  农民工还可以享受到职业技能培训..…[详情]

合肥调整工伤三类补助标准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日前,合肥市人社局、财政局发出通知,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目前,新政策已经开始实施,调整对象为2016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以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   享受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按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240元;二级伤残230元;三级伤残220元;四级伤残210元。   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低于2016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60%乘以待遇率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60%乘以待遇率计发。享受伤残津贴的五级至六级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伤残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