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佛山企业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多少
更新:2017-05-28 14:34:48 来源:思而学教育网 www.gxscse.com
佛山企业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多少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延伸阅读:7月1日起 佛山企业工伤保费率将与安全生产挂钩
记者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从7月1日起,全市将实施首次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费率的浮动直接与安全生产工作挂钩。
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用人单位适用《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支缴率、工伤事故发生情况及安全生产状况等因素,核定其应当浮动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以佛山市冶金等企业工伤保险浮动费率为例,一共分为五个档次,即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调整至80%、50%。
若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一级标准,则可在原定缴费费率基础上向下调整两个档次;若达到二级标准,则向下调整一个档次。此外,被列入佛山市安全生产“红名单”满一年的企业,费率也可下调一个档次,而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会被要求在原定缴费费率基础上向上浮动两个档次。
据悉,佛山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正在统计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红黑名单”企业相关信息,将于近期在市安全监管局网站公示。
2017年佛山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佛山工伤保险条例全文【修订版】
佛山市工伤赔偿标准一、医疗保险待遇(一)医疗费第29条第3款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伙食补助费第4款1、标准:广东省人民政府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按当地因公出差补助标准支付70%2、要求:住院期间。(三)食宿交通费第4款1、标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四)康复治疗费第6款1、标准..…[详情]
2017年佛山实施工伤保险报销可即时结算
佛山市正式实施工伤保险报销可即时结算24日,《佛山市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佛山将对工伤保险实行协议机构管理,即人社局行政部门、社保局经办部门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由协议医疗机构收治的工伤职工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应在基金方予以支付。《意见稿》规定,工伤职工应在协议医疗机构就医,但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前往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佛山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佛山目前共有工伤保险的协议医疗机构八十多家,工伤职工在一些协议医疗机构救..…[详情]
佛山工伤保险认定标准办理指南
佛山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指南 工伤认定标准 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详情]
2015佛山实施工伤保险报销可即时结算
佛山市正式实施工伤保险报销可即时结算 24日,《佛山市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征求意见。 根据《意见稿》,佛山将对工伤保险实行协议机构管理,即人社局行政部门、社保局经办部门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由协议医疗机构收治的工伤职工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应在基金方予以支付。《意见稿》规定,工伤职工应在协议医疗机构就医,但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前往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佛山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佛山目前共有工伤保险的协议医疗机构八十多家,工伤职工在一..…[详情]
佛山工伤保险报销可即时结算吗?
工伤保险报销可即时结算 24日,《佛山市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征求意见。 根据《意见稿》,佛山将对工伤保险实行协议机构管理,即人社局行政部门、社保局经办部门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由协议医疗机构收治的工伤职工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应在基金方予以支付。《意见稿》规定,工伤职工应在协议医疗机构就医,但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前往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佛山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佛山目前共有工伤保险的协议医疗机构八十多家,工伤职工在一些协议医疗机..…[详情]
广东佛山2015工伤保险伤残津贴上调最新消息
昨日,市社保局发布,根据相关通知,社保部门为1月初在册的1级到4级工伤伤残人员调整了伤残津贴,月人均伤残津贴从2059.28元增加到2259.01元,人均增加199.73元,增幅为9.7%,从1月起补发,本月将发放到账。 据了解,调整涉及337名1级到4级工伤伤残人员,对6月底前首次领取伤残津贴的人员也将按以上办法进行调整。1级到4级工伤伤残人员调整所需资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据介绍,本次调整是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度调整工伤保险伤残津贴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54号)精神,采取普遍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