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学生综合素质水平,鼓励全面发展,培养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开展社会时间活动。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的活动通知,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7年暑假社会实践活动通知【1】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基层、服务社会,树立和践行,切实提高青年学生社会认知、实践应用和理论创新能力,在实践锻炼中成长成才。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一、活动主题
“青春喜迎十九大,不忘初心跟党走”
二、项目申报
一)项目类别
1.校级立项基地
(1)申报对象: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实践基地
(2)申报机制:
①申报“校级社会实践基地”需以学院为单位向校团委提交校级立项基地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
②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已获得“校级社会实践基地”称号的实践基地,只需向校团委提交年审材料(详见附件2),年审通过可直接予以立项。
(3)资助额度:凡申报并通过评审获得校级立项的实践基地可获得10000元基地建设经费资助。
2.校级立项项目(45个)
(1)申报对象
类别一: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推荐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
类别二:校级学生组织(含校级学生艺术团体)
类别三:各学生社团、各级志愿服务公益组织;
类别四:校级“分层次一体化”培训班各班学员团队;
类别五:在2016-2017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中获得校级“红旗团支部”、“十佳主题团日活动”荣誉称号的团支部。
其中,除类别一按分配名额(详见附件3)推荐实践项目(团队)外,其他类别的各组织、团体、团支部至多允许申报一个项目(团队)。
(2)申报机制
申报团队需按照实践活动相关要求及参考主题(详见附件4、5),认真填写立项申报书(详见附件6)
类别一:由学院学生自行组队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须自行完成学术不端检测,并上交至学院团委(团总支),由学院团委(团总支)根据分配名额(详见附件3)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含学术不端检测),并在院内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方可上报至校团委;
类别二:校级学生组织(含校级学生艺术团体)自行组队的项目(团队)须自行完成学术不端检测,并经分管指导老师签字审核后,直接报送至校团委;
类别三:各学生社团、各级志愿服务公益组织自行组队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须自行完成学术不端检测,交由挂靠(指导)单位指导老师签字盖章后,由挂靠(指导)单位统一报送至校团委;
类别四:校级“分层次一体化”培训班各班学员自行组队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须自行完成学术不端检测,交由校团委组织部汇总后统一报送至校团委;
类别五:在2016-2017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中获得校级“红旗团支部”、“十佳主题团日活动”荣誉称号的团支部自行组队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须自行完成学术不端检测,交由学院团委(团总支)汇总上报至校团委。
(3)资助额度:凡申报并通过评审获得校级立项的项目(团队)可获得学校立项(结项)证明、3000元实践经费资助和评优评奖的资格。
(二)申报要求
各有关组织将立项基地相关材料(申报书或年审材料,不申报则无需提交)、《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基地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7,不申报则无需提交)、立项申报书及《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立项项目(团队)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7)的纸质版(需盖章)、电子版统一于2017年6月6日(周二)08:00-12:30期间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新体108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备注:《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立项项目(团队)申报汇总表》需按照学院推荐顺序排序。
三、立项及结项流程
(一)立项评审
校团委将组织开展立项评审工作(包括对立项申报书的学术不端检测),并确定立项名单。
备注:学术不端检测使用维普软件。
(二)中期考核(具体通知另行下发)
2017年9月校团委将组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中期考核工作,对校级立项项目(团队)统一进行综合评定,考核评定项目含团队成员实地调研开展情况、指导老师随队指导、依托校内外各级媒体宣传情况等三项重点内容。
(三)结项评审(具体通知另行下发)
2017年10月校团委将组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结项评审工作,从实践开展情况、宣传报道情况、教师带队指导情况、实践成果转化情况等方面考核校级立项项目(团队)实践成果(结项报告),并统一进行综合评定。
在结项评审中获评“优秀”的项目(团队)给予4000元结项经费;获评“良好”的项目(团队)给予2000元结项经费;获评“合格”的项目(团队)给予1000元结项经费。
(四)评优表彰(具体通知另行下发)
本次暑期社会实践评优表彰对象包括暑期社会实践校级立项项目(团队)(自愿申报)及学院团委(团总支)推荐的非校级立项项目(团队),设立奖项如下:
1.优秀组织奖(6个)
2.优秀社会实践队(30支)
3.优秀实践成果(论文或调查报告)(40篇)
4.优秀指导(带队)老师(10人)
5.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2017年暑假社会实践活动通知【2】
一、活动主题
青春志愿行 助创中国梦
二、活动内容(划重点拉!)
1. 结合建团95周年、喜迎党的十九大、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一学一做”教育实践等主题,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及宣传。
2. 结合常州市“增创新优势,种好幸福树”和校团委“青爱常工,情系龙城”主题活动,开展各类走进社区、服务社区以及社区共建活动。
3. 校内、外热点问题调查研究。
4. 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
5. 教育关爱服务。
6. 全民阅读服务。
7. 国际交流学习调研及中外合作夏令营项目。
8. 顶岗实习、社会公益、勤工助学活动。
9. 参与国家、省级“挑战杯”、“创青春”、“三创杯”等竞赛及校内选拔赛活动。创新创业实践、参与教师科研课题、备战学科专业竞赛等活动。
10. 参与国家、省市当年度的社会实践专项活动。
11. 参加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相关内容。
三、活动步骤
(一)实践团队申报(5月13日至5月31日),因学院要进行评审、汇总,请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于5月26日前交至1-304-2夏娴老师处。
学生可跨年级、跨专业、跨学院组成实践团队,其中校级实践团队1个队至少要由8人组成,必须由1名以上的指导老师牵头组团。实践团队类型及申报方式:
1.校级实践团队包括校级重点项目实践团队、校级一般项目实践团队两种类型。拟申报校级实践团队的填写《常州工学院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1),报团队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团委,由二级学院团委负责审核,填写推荐意见。
2.二级学院实践团队由各二级学院学生自行组建,并报二级学院团委统一审核成立。
(二)个人
根据《常州工学院大学生假期社会实践实施办法》要求(学生手册P88):在校本科生至少参加3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每次活动时间1-2周。学校对每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或不参加)不能参加本年度的各类评优活动,同时应利用寒假再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合格;在校期间累计成绩达到学校社会实践要求标准的学生,由校团委签发“大学生社会实践合格证书”,并取得相应学分;按照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教学环节要求开展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按课程要求统一评定,给予课程学分。各二级学院社会实践活动取得的成绩作为各类团内评优的依据之一。
所有人均需填写《常州工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考勤考核表》(附件6),个人的,请实习地点签署意见及盖章,小分队成员填写好后由指导老师签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