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源市最低工资收入标准定义及最低工资调整到多少钱

更新:2017-04-15 11:48:07 来源:思而学教育网 www.gxscse.com

从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从7月1日起,吉林省将上调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涨幅为16.29%。调整后,长春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
  据介绍,此次调整后,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按三个档次划分。长春、吉林市区为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5元;松原、四平、辽源、通化、白山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前郭县为第二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5元;白城市区、长白山管委会和其他县(市)为第三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9.5元。


  调整后,三个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比调整前各增加170元,平均增长幅度为16.29%。据介绍,2010年以来,吉林省已经连续四年较大幅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其中,第一档已经由2010年的650元增长到今年的1320元。

2017年辽源市最低工资标准标准公布,辽源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方案

根据中国《最低工资规定》,辽源市最低工资分为两种: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那么2016年到了辽源市最低工资多少呢,什么标准。思而学教育小编总结了辽源市最低工资标准请查看!  2016年辽源市最低工资的定义是什么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