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最低工资收入标准定义及最低工资调整到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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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十三五期间将继续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从近日召开的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十三五期间,湖南将继续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国家去年出台《关于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标准等方案,人社部门分析,今年收入分配改善、工资上涨的趋势是必然的。目前湖南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90元,从今年起将逐步上调。副省长蔡振红出席会议。

2015年,湖南新增城镇就业78万人,5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38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1%左右,低于4.5%的控制目标,5年累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60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水平由十一五期末的1153元增长到2007元,增长近1倍。

湖南多项措施提高劳动者收入

2015年,湖南采取多项措施提高劳动者收入。和适用于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最低工资标准相比,2015年的标准将最高档1265元/月提高至1390元/月,增幅约为9.8%。

这一年,《湖南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出台,明确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获每月200元到500元不等的“红包”。对少部分条件特别艰苦的偏远乡镇,由市州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核准,可提高100元。

当年10月,备受关注的湖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薪方案正式出台。公务员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340元至4000元分别提高到510元至5250元;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290元至3020元分别提高到810元至6135元,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

2016教师工资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最新消息:湖南乡村教师职称评聘改革

2016教师工资改革消息: 湖南乡村教师职称评聘改革。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城市中小学教师评聘中级职务应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湖南省日前出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系列激励政策继续向乡村教师倾斜。

湖南乡村教师职称评聘改革

湖南是农业大省,乡村教育基础薄弱。为补齐短板,湖南省此次出台一揽子措施,涵盖拓展补充渠道、提升能力素质、提高生活待遇、建立成长激励措施等多个方面,目的在于逐步建立“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力争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

在生活待遇方面,湖南省将从今年起在所有国贫县和省贫县乡镇及以下学校,全面落实农村教师人才津贴,并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自行设立乡村同类津贴。在职称评聘方面,乡村教师不再有外语成绩、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在提升能力素质方面,湖南省明确要求农村学校应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8%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为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湖南省还将建立并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并强化城市教师支援乡村教育工作制度。根据该项制度安排,城市中小学教师评聘中级职务应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评聘高级职务应有累计2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

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推动各地落实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国家教师荣誉制度。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启动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活动。深化教师培养培训改革。制订进一步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新的*奖励计划体系,统筹实施高校高层次人才计划。推进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提升教师教学水平,继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完善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教师职称评定目的是为了促进教育水平提高。目前教师职称评定采用分配指标制,所谓分配指标制,就是先规定好中小学中、高级教师占的名额比例。如果学校里中、高级教师职数已满,那些够条件的教师就只能耐心地等,等到老教师退休,退休一个晋级一个,退休两个就晋级两个,如果一个学校十年八年没有退休的,剩下的教师等到白发苍苍了也只能“望职称兴叹”。

现有职称评定制度很不科学。每年九、十月间是教师职称评定的时候,符合条件的教师人数太多,而名额太少,“僧多粥少”,常常几十个人竞争一个指标,这时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已不重要。教师们都使尽浑身解数,不遗余力争取把职称捞到手。而没有评上职称的教师,往往在教学一线工作,最为辛苦,却因为职称与工资挂钩而拿不到更多的工资,这挫伤了一线教师的积极性,也常常造成学校领导与教师之间、教师与教师之间矛盾重重。娄底一位中学校长说:“现有教师职称评定制度已经落后于时代,是当今教育的一大弊端。”

教师职称建议

职称制度提供了教师职业发展的阶梯,旨在引导教师一个台阶、一个台阶地往上走,从而在教师整个职业生涯中形成一种持续的激励。因此我们建议:

一是教师职称评定“以考代评”。教师专业的职称如果没有经过统一考试就不能获得。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中高级职称的比例和现有数量,确定本次考试中取得中、高级职称资格教师的数量和比例。申请者具备一定的资历条件,如学历、工作年限等即可参加考试,考试通过后,即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无需再参加评审。

二是考聘分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取得与学校相应职称职位是否空缺不再挂钩,取消职称指标限制,只要符合一定条件都可以申报。比如说一所学校的高级职称的岗位已满,但是符合报考高级职称条件的教师同样可以申请参加职称考试,这位教师取得了高级职称资格后,他可以向缺乏高级职称教师的学校流动。

三是让领导干部与一线教师职称评定“分灶吃饭”。教育主管部门只需在中、高级职称的评定中,打破校际界限,根据本行政区域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在本行政区域教师中所占的比例,给他们单独划出一块“蛋糕”,让他们之间去竞争,而让普通教师去另一个“锅”里争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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