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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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马上就要来了,那么2017端午节加班工资怎么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相关解答,欢迎大家参阅!

2017年端午节放假时间为:

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应以: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按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费=正常工作日加班费+休息日加班费+法定休息日

加班费=月工资基数/21.75150%正常工作日的加班时间+月工资基数/21.75200%休息日的加班时间+月工资基数/21.75300%法定休息日的加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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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当天加班应按本人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放假安排,6月20日至6月22日放假,共3天。按照相关标准,6月20日是法定节假日,当天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且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

6月21日、22日是休息日,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可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端午节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具体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分别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21.75天是《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员工正常情况下每个月的计薪天数。

在计算加班工资时,月工资基数按劳动者与企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则按劳动者实际工资标准确定,但不得低于深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是每月2030元。

端午3天假期都加班则总加班费不得低于653元

如果一名员工按照深圳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即每月2030元,那么,他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天应领取加班费:2030÷21.75天×300%×1=280元;休息日加班每天应领取加班费:2030÷21.75天×200%×1=186.7元。如果该名员工整个端午假期都在加班,加班费总计为:(280×1)+(186.7×2)=653元,也就是说如果员工整个端午假期都在加班,拿到手的总加班费不得低于6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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