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呢?下面小编来给大家介绍,欢迎阅读!
经云南省政府批准,省人社厅下发通知,决定自9月1日起调整提高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7月22日,省人社厅印发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将云南省一、二、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从1420元、1270元、1070元调整为: 1570元、1400元、1180元,分别增长10.56%、10.24%和10.28%;一、二、三类地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从12元、11元、10 元调整为: 14元、13元、12元,分别增长16.67%、18.18%和20%。本次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管委会: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从2015年9月1日起,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元;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元;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1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2元。
二、调整我省3个县、区的最低工资标准适用地区类别:将呈贡区、嵩明县由二类地区调整为一类地区;将德钦县由三类地区调整为二类地区。各类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见附表。
三、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计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包括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括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
四、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标准执行。
五、各地要加大对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力度,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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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工资指导线是什么意思?
金投网答: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上线(又称为预警线)和下线构成。工资指导线一般每年发布一次,和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企业人工成本一样,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
调查发现:近乎80%的民众对于这所谓的“指导线”一无所知,这是因为工资指导线其本身仅是建议,并不具备强制性。今年以来已有北京、山东、山西、内蒙古等地区公布了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具体来看,山东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上线为13%,下线为3%;山西基准线为7%,上线为11%,下线为4%;内蒙古基准线为8.5%,预警线为13.5%,下线为3%。北京市基准线为9%,上线为15%,下线为4%。
2、社会平均工资是什么意思?
金投网答:社平工资是社会职工的平均工资的简称,通常指某一地区或国家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除以这一时期内职工人数后所得的平均工资,通过该时期该范围全体职工的工资总额与职工平均人数之比而得到。通常由政府根据上年度的情况公布。
具体的社平工资对我们的影响如下:社平工资与社保四种待遇有关系,包括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基数确定、医疗保险年限一次性补缴、企业养老待遇核定、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死亡一次性救济费计发。
一是用于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基数确定。根据相关规定,参保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确定缴费基数,高于300%的按300%确定缴费基数。
二是用于医疗保险年限一次性补缴。根据规定,对于缴费年限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由本人以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办理退休(职)时政策规定的缴费比例补缴差额年限,补缴后享受本市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三是用于企业养老待遇核定。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计发养老金的重要参数。
四是用于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死亡一次性救济费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