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理工大学新生学费及助学贷款奖学金申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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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少学费标准

  第六章学费及住宿费

第二十七条我校本科所有专业实行学分制,按所修学分收取学费,并按学年进行结算。一般本科专业的学费标准约为:艺术设计、动画专业8500元/生?年,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5500元/生?年,其他专业4500元/生?年。

第二十八条以突出实践教学、强化学生动手能力、使毕业生更加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教改试点专业(应用型本科)的收费标准约为:文理兼招的专业60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7000元/生?年。

第二十九条我校与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BCU)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学项目(专业:市场营销;层次:本科,简称BCU班)学费标准为:23000元/生?年(国内前2年),转入BCU学习者,学费按英方标准执行,未出国转入我校相关专业学习者,学费按该专业该年级标准收取。

第三十条高职专科按学年制收费,文史类专业75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8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生?年。

第三十一条住宿费按实际住宿条件收取,约1200元/生?年。

学校类型: 普通本科 所在地: 广西 性质类别:理工类

1956年,正值年轻的共和国大规模开展工业化建设的火红年代,为满足祖国建设需要,国家重工业部决定在广西组建桂林地质学校。同年11月,桂林理工大学这颗植根于八桂沃土的庄严生命宣告诞生。 功崇惟志,天道酬勤。半个多世纪以来,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科...

学校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一般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招生计划以及该省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九条录取总规则为:在考生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完成计划为止。

第二十条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统考成绩、身体条件、志愿顺序相同的情况下,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优先录取:获得地(市)级以上各类奖励的考生;填报有我校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地质工程、测绘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等专业志愿的考生;文科类专业语文、英语成绩优秀的考生;理工类专业数、理、化成绩优秀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因受就业岗位聘用条件所限,要求考生形体较好、五官端正,身高男165厘米以上、女身高158厘米以上。

第二十二条所有专业(类)录取男女生无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条报考我校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新生入学以后,须加试美术(素描),不合格者,可以转入我校工程管理专业学习。

第二十四条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录取,按国家和广西自治区有关文件,参照本章程相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五条受办学条件的限制,在外语语种方面,我校2013年仅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我校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校本专科招生网站在线查询。

学校奖励资助

一、奖学金设置

我院设有种类多、覆盖面广的奖学金,主要包括:

1、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面为30%,奖励等级分四等:2500元/生?年、1000元/生?年、500元/生?年、200元/生?年。

2、艰苦专业奖学金:我院在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三个专业设有专业奖学金,奖励面覆盖三个专业的全体学生,奖励标准为1000元/生?年。

3、学生突出贡献奖:我院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自治区和国家组织的各类竞赛活动,对在各类科技竞赛、学科竞赛、文体竞赛中获得杰出成绩,为学校争光的学生给予200?4000元不等的奖励。

4、其他: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定专业学生设立的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广西区政府奖学金、广州助学金、正军奖学金、纬创奖学金、土木学长奖学金等。

二、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措施

经过多年的摸索,我院已逐步建立起较完善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具体包括:

1、“奖”:指奖学金助学制度,包括国家奖学金、广西区政府奖学金、广州助学金、其它社会资助奖学金,如校友“正军”奖学金等,学校对品学兼优及学习进步明显的经济困难学生按一定条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以奖助学。

2、“贷”:指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我院与中国银行桂林分行建立合作关系,按学费收入5%的标准设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银行按现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向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信用贷款,用以帮助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全部或部分学习及生活费用。

3、“勤”:指勤工助学制度。我院按学费5%的标准设立勤工助学基金,以“按劳取酬受助”为原则,通过安排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给予一定的岗位报酬,一方面锻炼培养其能力,另一方面帮助其解决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

4、“补”:指在一定时期给予经济困难学生无偿资助助学制度。学院专门设立有“爱心”基金,对遭遇重大疾病或重大意外变故导致生活极端困难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助,以帮助其解决暂时困难。

5、“缓”:指缓交学费助学制度。学院根据情况对因家庭困难暂时交不清学费的学生,经严格审核,给予办理学费缓交手续,放宽交费期限,允许学生有更多的时间筹资缴费。对家庭特别困难的新生开辟“绿色通道”,允许学生入学后分期交纳学费。

6、“免”:指学费减免助学制度。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和一定条件,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程度的学费减免,以减轻其在校期间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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