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学校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学校财务档案管理制度【1】
(一)、认真学习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会计挡案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努力提高学校会计室档案业务水平,力求把会计档案工作做细做好。
(二)、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具体包括: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三)、计财科会计每年初按照归档要求,负责将上年度形成的会计档案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四)、上年度的会计档案,由财务室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原则上由财务室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
(五)、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才能提供查阅或者复印,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印会计档案时,至少应有一名本单位会计人员在场,查阅人不得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六)、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七)、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需要销毁时,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1、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计财科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销毁会计档案时,由档案机构和计财科共同派员监销。
(八)、单位撤销时,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移交本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交接双方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学校财务档案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档案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本单位经济业务活动的原始记录,具有重要的凭证、参考作用和史料价值。
二、财务会计部门形成的会计档案,从会计年度(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终了之日起,保管一年期满后,由财务会计部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综合档案室保管。
三、档案室接收的会计档案,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会计核算材料必须齐全、完整;
2.会计材料必须分类整理、立卷、装订成册;
3.案卷必须有统一制作的封面,并将封面和卷脊上的项目填写清楚;
4.会计档案按分类体系排列上架,存放有序,便于查找和利用。
四、会计档案原则上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卷册确需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原财务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共同进行,以分清责任。
五、档案室应编制必要的会计档案检索工具,积极提供会计档案,为经济活动服务。
六、档案室必须妥善、安全地保管会计档案,防止会计档案的破损或褪变。
学校财务档案管理制度【3】
一总则
会计档案是经济活动的历史记录,是总结经验教训进行决策所需的重要资料,也是检查各种责任事故的重要依据。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及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1、学校财务部门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学校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学校校办室负责,学校校办室档案管理员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档案室要具备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2、档案管理员要做到会计档案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安全保管,不得封包封存,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三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年度终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2.会计账簿。包括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分类账及各种明细分类账。
3.财务报告。包括年度决算报表,月(季)度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会计制度》规定和主管部门临时通知编报的主要财务指标快报,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的
批复以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
4.其它会计核算资料。凡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 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具备保存条件的,应同时将光盘、磁盘、磁带等作为会计档案保存。
四 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财政局核算中心移交的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