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那么温州有哪些公租房可以申请,申请条件和材料手续有哪些?下面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温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温州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范围包括范围包括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及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申请人应由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家庭其他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家庭应包括主申请人及配偶或未成年子女。
申请温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户口条件申请人应具有温州市区居民户口。
(二)住房条件申请家庭在市区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
一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住房包括以下几类:
1、私有住房(包括按政府优惠政策购、建的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属于其所有的部分。原按政府优惠政策购、建的住房,但已补交市场差价并交易满一年的不计入核定面积);
2、承租的公有住房(包括国家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公房);
3、给予征收、拆迁补偿安置的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按待安置建筑面积计算;实行货币补偿未满一年的,原征收房屋面积计入住房面积审核范围;
4、已签订购房合同并经房屋登记部门备案的期房;
5、申请家庭拥有的非住宅参照地税部门对该非住宅的评税价格(无评税价格的,按申请家庭委托的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折算成同地段住宅面积并计入家庭住房核定面积;6、其他可以认定的住房。
(三)家庭经济状况条件
1、收入条件。
无房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有房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含)。
2、车辆条件。
购有12万元(含)以上(以车辆购置税发票上计税金额为准)或2辆(含)以上非营运车辆(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和普通二轮摩托车除外)的家庭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3、工商条件。
申请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累计超过30万元(含)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条件审核要素包括:工商、车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死亡、婚姻等七类相关信息。
二、温州公租房申请材料及手续
1、住房保障申请表
2、户口簿
3、身份证
4、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5、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6、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7、家庭资产情况证明材料
8、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