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河北省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再涨10%左右。这是我省自2005年以来第10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从市社保局获悉,今年3月份,石市企业退休人员将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养老金,同时将补发今年1至2月份调整养老金的增加额,并于3月15日前发放到位。
按照政策,自1月1日起,我省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我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确定。
此次调整依然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普遍调整按照退休人员每人每月9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45元调整增加,调整幅度与去年持平。在此基础上,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月增加基本养老金比去年多了0.5元。
同时,和去年一样,年满70岁及以上的老人依然可按年龄段享受不同级别的“高龄补”,调整幅度也与去年持平。政策规定,截至12月31日,退休人员年龄满7l周岁至75周岁(含75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76周岁至80周岁(含80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1周岁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此外,高龄老人的养老金还有保底政策。年度内达到70周岁的,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后,退休人员(不含一次补费15年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月基本养老金仍达不到700元的补足到700元,退职人员仍达不到550元的补足到550元。
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近几天来,石家庄市社会保险局按照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工作部署,利用全市养老保险数据集中管理的优势,积极落实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截至3月10日,全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已基本完成。
3月12日起省会38万企业退休人员可到原所在企业或现所在社区查询、核对本人调整养老金情况。
据悉,今年的养老金自1月1日起调整,对于调整提高的基本养老金,在发放的同时,要补发今年以来的调整提高部分。今年3月份,石市企业退休人员将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养老金,同时将补发今年1至2月份调整养老金的增加额,并于3月15日前发放到位。
据悉,今年石家庄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将进一步扩大养老、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继续加大企业养老、工伤保险扩面力度,努力把应纳入社会保险的各类群体全部纳入参保范围。企业养老保险继续以人才代理机构、建筑、物流、餐饮、小微企业、私营个体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作为扩面重点,加快实现人群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继续加强宣传,改进服务,引导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主动参保、续保、提高缴费档次,确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石市还将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按规定足额发放,确保企业工伤保险待遇按时按规定支付,督导各县(市)区按时按规定足额发放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此外,在春节到来之际,为让企业离退休人员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节日,石市社保局还准备了节日慰问品,对企业离退休人员进行走访慰问。特别是对那些生活不便、生活困难、行动不便的退休人员进行上门慰问,慰问人员将达到112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