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限购加码政策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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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土房管局30日发布通知,青岛市范围内(六区四市)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2017年青岛限购加码政策

3月30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站上,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其中提到,在本市范围内(六区四市)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同时,各商业银行应按照“认贷又认房”的要求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以下为政策原文: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在本市范围内(六区四市)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二、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确定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应按照“认贷又认房”的要求严格执行。

本通知自2017年3月31日起实施。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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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限购再加码 认贷又认房

今天,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监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通知确定:一是在青岛本市范围内(六区四市)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二是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确定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应按照“认贷又认房”的要求严格执行。

本月15日,青岛曾发布限购令:自2017年3月16日起,在市内六区范围内,非本市户籍以家庭为单位限购1套房;同时新房和二手房公积金、商贷首付比例双双提高。

分析认为,青岛市之前出台的限外地居民购房和差别化信贷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投机购房需求。此次青岛市时隔半月再度出手,限制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上市交易,强调“认贷又认房”,进一步明确了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适用范围,目标指向性明确,牢牢把握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根本属性,聚焦于打击炒房行为,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有利于住房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保护和支持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有利于调整和稳定市场预期,有利于引导和促进市场回归理性。业内人士认为,这次三部门的通知出手快、力度大、针对性强。调控新政的出台,表达了政府对楼市调控的坚强决心,通过大幅度提高炒房成本将投资投机泡沫挤出市场,市场降温的效果值得期待。

淄博楼市下月起施新政 同一楼盘最多可买两套

3月30日下午,记者从淄博市房产管理局官方网站获悉,淄博市房产管理局下发《关于调整商品房网签备案有关规定的通知》,对商品房网签备案规定做出相关调整。新规定自4月1日实行。

通知指出,为加强淄博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稳定房地产价格,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建立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同时为有关部门提供准确有效数据。经研究,现对商品房网签及备案作如下规定: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须将相关证件、材料和房源信息等在售楼处进行公示。开发企业应当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明码标价、公开对外销售,并及时进行网签合同备案,严禁滞后网签。

二、同一项目同一买受人网签备案多于两套的,由开发企业提出申请向信息中心报备后方可网签。

三、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楼盘表上载明的预售价格销售商品房,网签备案价格可在预售价格 10%(含 10%)范围内上下波动,波动幅度超过 10%的,需先办理预售价格变更手续后再进行网签。

本规定自 2017 年 4 月 1 日实行,请区县局尽快通知辖区范围内的各房地产公司做好调整,有修改预售价格的各公司请尽快联系信息中心调整备案,以便顺利网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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