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昨日,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监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这意味着青岛限购又加码了,详情内容请看下面!
青岛限购加码:认房认贷 新购住房两年内禁止交易
青岛市国土房管局30日发布通知,青岛市范围内(六区四市)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这已是青岛市在今年3月15日后,再次发布的楼市调控政策。
青岛3月15日发布通知,非青岛市户籍限购1套住房,首次和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手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3月15日的通知还表示,对在市区范围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无法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购买住房。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予认可。
本次通知强调,各商业银行应按照“认贷又认房”的要求严格执行。本通知自2017年3月31日起实施。
通知确定:一是在本市范围内(六区四市)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二是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确定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应按照“认贷又认房”的要求严格执行。
业内人士认为,这次三部门的通知出手快、力度大、针对性强。调控新政的出台,表达了政府对楼市调控的坚强决心,通过大幅度提高炒房成本将投资投机泡沫挤出市场,市场降温的效果值得期待。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在本市范围内(六区四市)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二、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确定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应按照“认贷又认房”的要求严格执行。
本通知自2017年3月31日起实施。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