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布最低工资标准的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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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新消息,深圳市发布了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新标准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

3月31日,深圳市发布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213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5元/小时。新标准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

据悉,2015年3月1日起,深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5元/小时。

而2017年6月1日起,深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将达到213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5元/小时。

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213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5元/小时。新标准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

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是经过专家团队对我市2017年实施最低工资政策进行深入调研、科学评估和测算、广泛征求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的,在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按程序颁布实施。

2017年最低工资的调整考虑了各方的因素,既考虑了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所得,增加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又兼顾了企业的承受能力。

留足缓冲期便利企业统筹安排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在门户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关于调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将于近期印发,深圳市民可以关注哦。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将于4月1日发布,6月1日实施,便于企业统筹安排生产经营活动。

此举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适度调整

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深圳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中央有关精神以及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要求,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所得,增加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是积极推进发展成果共享、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全市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

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落实最低工资相关政策法规、充分考虑经济新常态和企业承受能力、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神的合理选择。

本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采取积极稳慎的方式,符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精神,兼顾了企业承受能力。

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查处违法

为确保最低工资政策落到实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控和监察,督促企业依法支付员工工资,同时畅通员工举报投诉渠道,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若企业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员工可向各区级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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