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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青岛市人社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7年,我局围绕中心工作任务,创新工作机制,坚持依法行政,积极加强“法治人社”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全省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座谈会上,我局作为先进代表介绍了工作经验;经省人社厅推荐,我局还荣获了2011-2015年度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绩突出单位称号。

一、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方面

(一)梳理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组织梳理局内批文证照目录梳理工作,完善批文证照目录,公开相关信息。同时,还组织梳理局内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的信用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做好行政审批承接下发工作。根据市审改办统一部署,就承接省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对接落实,全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前调整为7项,指导业务部门就新增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实施办法,修订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根据国家统一调整,将原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审批转为协议管理,并审查修订具体管理办法。(三)做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权力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工作。我局目前保留185个行政权力清单事项,37个公共服务事项、3个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按照市审改办的统一要求,上半年进行了再次梳理,就具体办理条件、流程等进行细化完善,并完成审核汇总工作。(四)完成全局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管理工作。统一全市市级及各区市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理条件、办理条件及办理流程,将梳理内容录入全市行政审批及便民服务事项梳理系统,并与山东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相关联,实现全省范围内行政审批信息的公开透明及标准统一。(五)牵头做好全市职业资格清理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深化职业资格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拟定下发了《关于转发鲁人社函〔2016〕131号文件做好我市深化职业资格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青岛各区市转变政府职能领导小组、市直各部门(单位)、行业协会、各大企业进一步开展我市职业资格清理工作,切实做到没有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证、上岗证一律取消,杜绝职业资格与就业创业挂钩情况、职业资格“挂证”“助考”行为,实施考培分离制度,工作完成后,形成了清理报告及相关报表报送省政府职能转变职业改革组。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

(一)加强政策性文件年度计划管理。印发了局2017年度政策性文件制定、评估、清理计划,确保各项工作统筹推进。本年度计划出台政策性文件18件,其中需要向市法制办统一备案的一类文件3件,二类文件15件;本年度拟代市委市政府起草的文件2件,列入重点评估计划的文件1件,列入清理计划文件7件。(二)做好政策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开展政策性合法性审查,截止目前共审核政策性文件56件,其中有20件规范性文件向市法制办进行了三统一备案。(三)完成我局拟定、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对自2000年以来我局拟定以市政府发布的7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最终保留11件继续作为行政管理,宣布失效及废止60件。(四)完成重点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为适应当前行政制度各项改革不断深化的要求,我局今年上半年出台了多个创新性文件,如事业单位职员制改革、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业创新办法、国家海洋实验室核心人员待遇、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技工院校管理办法等。在市法制办的指导下,及时完成了重点文件的审查报送工作,确保各类文件及时出台。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

(一)推进特殊工时政策评估工作。我局委托青岛科技大学对《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特殊工时审批管理试行办法》的立法效果进行了评估。评估专家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规范分析等方法,对市区两级审批职权部门、审批大厅等经办机构、申请特殊工时的企业及职工等进行了全覆盖式的调查,最终在汇总分析全部材料的基础上,形成评估报告,并就《试行办法》的修改提出合理化建议。评估报告中对业务处室修订文件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二)发挥公职律师积极作用。经省司法厅批准,我局公职律师办公室于今年2月正式成立,现有3名工作人员同步取得公职律师资格。公职律师可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审议和修改,可为局内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建议,协助办理局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讨论等,为构建我局良好的法律服务机制,打造有效的法律服务平台,综合提升全局依法行政水平提供有益助力。(三)在本局内试点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局内选取了五家单位作为试点,分别聘请了琴岛、文康等律师事务所作法律顾问单位,要求指派律师参与各项法律事务。法律顾问受聘后,积极参与了各单位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查、资产抵顶、对外合作、行政诉讼等多项法律事务的办理,出具了专业法律建议和意见,有力地维护了各单位的各项合法权益。各试点单位对法律顾问的工作给予充分认可。法律顾问制度的良性运行,也对我局的法制氛围,起到了很好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方面

(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制定下发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抽查人员、抽查对象双随机清单,明确了抽查随机方式及比例,规范我局执法行为,创新了管理方式。(二)完成行政执法主体二次确认工作。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第二批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青法制〔2016〕18号)要求,我处完成了我局第二批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核申报工作。我局申报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达到五家,全面涵盖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受委托执法等多种执法主体类型,都可依法独立对外履行法定职责。(三)出台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广泛征求业务处室意见的基础上,我处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对现行执法过程的记录范围、记录方式、资料管理、档案查询等内容,进行了规范。该制度旨在通过如实记录行政执法行为和执法环节,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应用,将对我们现行的执法形式和执法标准带来新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局行政执法质量奠定基础。(四)完成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根据市法制办统一要求,我局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通过清理,对未通过执法证件年度审验和因离职、退休、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或者其他原因不在行政执法岗位的人员,注销其行政执法资格并收回执法证件。对劳动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借调人员、工勤编制人员以及其他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一律取消执法资格或要求及时调离执法岗位。我局原有行政执法人员418人,经清理后保留执法人员372人。该清理结果已在局门户网站公示。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方面

(一)制定下发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解。梳理确定64项政务公开事项,逐项落实责任部门。针对网上信息公开薄弱环节开展专项督查,有效提升网上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全市2015年度信息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估中,我局分别获得“网上信息公开评估综合排名第1名”、“网上政务服务综合评估第2名”。(二)规划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流程。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6件,全部按期办结。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在今年全市情况通报中,多次点名表扬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出台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办法。严格抓好落实,将公文、新闻通稿、局门户网站信息全部纳入保密审查范围,做到了一文一审。市国家保密局现场督导时,对我局保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现场确定为优秀等次。(四)落实局《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全局150项网办服务事项进行梳理,采取现场督导、培训辅导等方式,推进网办事项深度办理。截至2017年底,全局网办事项80%达到二级以上标准,60%达到三级以上标准,提前完成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方面

(一)不断扩展调解组织覆盖面。抓住全市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的有利时机,通过共享调解人员、共用调解场所等方式,年内新增调解组织300余家。截至目前,全市街道(镇)调解组织达129家,实现全覆盖,企业调解组织达到3.7万家。(二)在全省率先将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纳入综治考核。出台了《关于做好2017年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考评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6]67号),通过对区市党委政府、区市街道(镇)政府、区市仲裁机构分别设定经费保障、人员保障、调解成效等指标,督导各区市对照标准找差距,制定措施补短板,有效提升了各类调解组织的标准化、规范化,全市129个街道(镇)基层调解组织全部实现了名称、标识、职责、流程和调解规范的“五统一”。(三)扩大了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范围。借助工会、司法资金和工会“百人律师团”力量,强化案前调解工作,两个法援岗配合立案窗口,年接待职工咨询1000余人次,为200余名困难职工提供了法律援助,有30%左右的案件以释法的形式得到了分流和解决。(四)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与协作。召开联席会议3次,统一裁审标准32条,开展委托查证13次,共同预防处理复杂难缠集体争议案件18起,首度联合发布《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白皮书》,对指导全社会预防化解劳动人事争议起到积极作用。通过努力,我市的预防调解效果开始显现。2017年,在全省多数地市争议数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我市争议案件却比去年减少355起,同比下降0.3%,出现企稳回调的良好态势。我局在部、省工作会议上,在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会议上分别介绍了调解工作经验,《中国劳动保障报》在头版介绍了我市的经验做法。

七、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方面

(一)举办法治专题培训。在指导全市各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开展法治培训的同时,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和工作需要,抓住“关键少数”开展法治专题培训班。2015年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在国家行政学院举办1期“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专题研修班”;2017年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公务员提升法治与创新思维能力专题研修班”,共培训市直行政机关处长及业务骨干100余人;在浙江大学、复旦大学、等院校举办的公务员管理、基层窗口服务等培训班中,结合主题设置了依法行政、法治思维等讲座,并采取专家辅导、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效果。(二)依托青岛行政学院开展法治培训。根据全市公务员培训教育工作计划,会同市委组织部指导各单位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宪法法律等法治知识轮训,提高公务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近年来,联合青岛行政学院开发了“依法治国”教学模块,包括行政法与依法行政、当前社会法律热点问题评析等10个专题,作为公务员任职培训、初任培训等主体班次的必学内容。通过培训,提高了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三)创建线上学法平台。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主办的青岛干部网络学院自2013年7月7日开通以来,已有43722名公务员在线注册学习。发挥在线学习平台的优势,在青岛干部网络学院“自主选学”模块中开设“加快建设、中国宪法讲座、国防法律体系、民法通则”等145门、305课时的法律知识辅导课程,每年根据形势要求及时丰富课件,供全市公务员自主学习,拓展了法治培训的受众面,有效解决了工学矛盾。(四)设立网上学法考法专区。根据我市《关于印发〈青岛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考法述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普法办〔2015〕9号)精神,2015年7月6日在青岛网络干部学院开通网上学法考法在线专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随时可登录青岛干部网络学院在线学习,每学习一个课件,获得相应的学分,每人每年不少于10学分。达到学分者,每年在网上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以考促学,增强了学法效果。五是将法治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考试内容。从开始,将法制知识纳入年度处级以下公务员培训在线考试内容,考题权重10%,在线考试成绩与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科级职位晋升挂钩。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方面

(一)局党组带头学习“两学一做”。局党组先后8次组织党组中心组会议,专题集体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重要讲话;局党组全体成员分别向分管部门全体党员讲专题党课,重点讲清楚做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和实践途径,引导党员干部在学习中增强政治定力、提高理论素养。(二)扎实推进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清理。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对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中的党员、政协委员中的党员、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员、收到行政处罚的党员等5类人员,逐一进行精准排查,甄别核实,确保不漏一人、不落一事。(三)广泛开展廉情谈话。从9月下旬开始,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廉情谈话,采取个别谈话方式,局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与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班子成员及部分重点岗位人员,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开展谈话,力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两学一做”落地,将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聚焦到重点工作任务和重要指标完成上,进而推动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四)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要求各处室、单位对照党规党纪和被巡视单位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全面自查,不留死角、不漏问题。对查摆出来的19个问题,由责任单位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分门别类建立台账,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局领导督促抓,切实担负整改责任,做到未巡先改、即知即改、立改立行。2017年,共参与日常监督29项,备案“三重一大”事项36项,大额度资金调度使用2.11亿元,受理信访投诉举报件28件,接听受理对外公开电话130多个。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工作安排,继续全面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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