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郑州楼市限购政策解读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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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5月郑州楼市公布的限购政策内容,郑州房地产市场的限购区域,在原有郑州市市内五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的基础上,将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纳入限购范围内。下面带来最新解读,欢迎参考!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调控措施稳定全市房地产市场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遏制房地产投机炒作行为,稳定市场、稳定房价,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区域。在《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郑州市部分区域实施住房限购的通知》(郑政办[2016)64号)规定的限购区域基础上,增加新郑市、荣阳市、中牟县。

2.在上述限购区域,暂停向注册时间不足3年的企业(不含专管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销售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下同)。

3.在上述限购区域,暂停向己拥有一套以上(含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出售住房。

4.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2017年5月3日(含)之后购买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不满3年的不得上市转让。

5.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2017年5月3日(含)之后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自签署《赠与合同》并办理转让确认手续之日起,赠与人满3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

本通知自2017年5月3日起实施。

2017年5月2日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调控措施的通知

(郑房〔2017〕71号)

各县市(区、管委会)房地产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调控措施稳定全市房地产市场的通知》(郑政办〔2017〕58号)通知精神,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现就住房限购政策落实的具体工作明确如下:

一、自2017年5月3日起,住房限购区域调整为:市内五区、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在上述限购区域内,依照《关于在郑州市部分区域实施住房限购的通知》(郑政办〔2016〕6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16〕75号)和《关于进一步强化调控措施稳定全市房地产市场的通知》(郑政办〔2017〕58号)的有关要求实施限购政策。

二、购房居民家庭拥有住房情况指在限购区域内已完成网签的新建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住房、已取得交易确认单的存量住房。购房人在《郑州市购房申请表》中承诺在限购区域内拥有住房情况及3年内无住房赠与行为,网签机构应查询购房家庭拥有住房情况,合同备案机构应核查购房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住房情况和赠与情况。以家庭为单位购房的,购房人必须符合限购条件。

三、郑州市住房信息查询系统应按照限购区域进行调整,在调整到位前郑州市房产档案馆、郑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信息共享及时传递,按照文件要求做好住房限购工作,对于不如实申报拥有住房情况及赠与行为的购房人暂停网签备案,开发企业不得向其出售住房。

四、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网签合同时间为准,存量住房购买时间以网签合同确认时间为准。取得《不动产权证》时间以权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不满3年不得上市交易。

五、单身人士包含未婚、离异、丧偶等。

六、企业注册时间以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成立日期为准。

七、郑政办〔2017〕58号文件第4、5条所规定的郑州市行政区域,不仅包括已实施限购政策的区域,也包括暂未实施限购政策的区域。

八、以往文件与本文件有冲突的以本文件为准,未尽事宜以原有文件为准。

2017年5月2日

2017年5月郑州楼市限购政策解读:

1、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区域。在《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郑州市部分区域实施住房限购的通知》(郑政办〔2016〕64号)规定的限购区域基础上,增加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

解读

限购区域不出意外的扩大了,这和所有人的预料相吻合,这和市场的表现相吻合,因为上个月荥阳东、南龙湖和绿博等上回限购区域的漏网之鱼,表现实在太扎眼。不管品牌项目,非品牌项目、不管大开发商还是小开发商、开盘率基本上都是达到100%,而且价格上浮趋势明显,房产投资成分明显。

2、在上述限购区域,暂停向注册时间不足3年的企业(不含专营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销售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下同)。

解读

如果上一条调控属于‘意料之中’这一条调控就是属于意料之外,不向不足注册三年的企业销售房产。这一条在别的城市调控措施中还不常见,有点类似于北京禁止将商住房销售给给个人,属于郑州市的调控创新。因为在这一轮房产投资或者投机中,很多投机客为了避免去年文件关于购买资格的限制,直接注册一个公司进行购买,使限购这一条限的不够死,限的不够全。这一条出台,实际上和禁止补社保一样属于根据市场情况打补丁,同样属于“防投机”类型。

3、在上述限购区域,暂停向已拥有一套以上(含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出售住房。

解读

这一条同样是属于减少投机的条款,单身人士有一套房子已经满足居住需求,另一套肯定是投机或是投资,不妨彻底给掐死,同样显示政府打击投资的决心,不管这个投资的主体是个人还是公司。另外郑州市原来规定本地居民可以买两套,有部分投资家庭干脆靠“离婚买房”,两套变四套,这个条款虽然不能完全堵死路,但是两套变四套,至少可以变成两套变三套。并且如果离婚买房再刹不住,很可能就会出现北京那种,离婚一年之内禁止买房的条款的红牌。

4、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2017年5月3日(含)之后购买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不满3年的不得上市转让。

解读

虽说是3年,如果严格操作,实际上是从买到卖五年不得变现销售。限卖自从在北京开始出现之后,陆续已经成为各地调控的必选动作。逻辑和目标很简单,买房很难,卖房更难,投资房产,靠增值获益难上加难,这就是整个政策的逻辑。三年之后出手,在市场如此变化多端的时代,别说三年,三个月的市场情况也很难说清,另外三年之后出手,投资客的资金成本会大大加大,风险会大大加大,势必会吓退一些投资群体。这同样属于打击投资的范围的。

5、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2017年5月3日(含)之后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自签署《赠与合同》并办理转让确认手续之日起,赠与人满3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

解读

和上几条一样,同样是避免投资人钻空子,用赠与方式保留购房资格(而不是采用购买方式,以规避去年限购的限制)。政府的意图很明显,不管你怎么获得房屋,只要你得到房屋,就别想再轻易的买房子。并且限制的比购买还严,还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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