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每月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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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天到了,防暑降温费发也是时候需要下发了,那么湖南2017防暑降温费发放的标准又是怎么样的呢?

湖南2017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湖南高温津贴标准:每月150元

维权难市民呼吁以高温保险代替补贴

虽然有政府明文规定,但是劳动者维权仍然艰难,主要是由于员工和用人单位的微妙关系。大鲁阁织染公司的员工牛先生表示,担心由于维权争取高温补贴而丧失饭碗,“毕竟补贴是单位来发放,如果监察部门没有及时发现,我们闹事被开除怎么办?”牛先生称,许多工友和他一样,虽然没有得到高温补贴,却敢怒不敢言。

针对这样的情况,不少市民呼吁将高温补贴换成高温保险,由用人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以避免每年从老板手中讨钱的尴尬状况。“那样的话,一旦气温超过标准,就可以去保险公司领钱。”一名工人说。

对此,记者致电平安保险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没有开设此类险种。而生命人寿保险公司的内部人士则向记者透露,“这方面的市场还有待开拓,毕竟济南每年夏天高温的时间比较多,如何计算保额和赔付金额是一个问题。”

防暑降温费"暧昧"了57年 政规定需制度性"新陈代谢"

独生子女费每月5元,实行了31年;职工探亲假规定,实行了32年;每月几元到几十元不等的洗理费、书报费,实行了30多年;防暑降温费,“模糊执行”了57年……记者近期在梳理一些规章、条文时发现,有些规定时过境迁,但几十年几乎没有任何变化。

群众不满,单位困惑

采访中群众普遍反映,1982年开始奖励的5元独生子女费,其价值已从最初的“可买几斤猪肉”变为如今仅“可买一支雪糕”。而探亲假当时规定适用人群为“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这意味着,“探亲假”并不包含现在非公企业、外资企业内的工作人员。

事实上,由于规定出台的时代太久远,一些单位在执行规定上充满了困惑。“我们单位一些父母在外地的职工,多年前父母退休后就来北京跟他们同住了,但他们依旧能享受20天的探亲假。”北京某政府机关办公室主任陈女士说。

而对于明确了53年却一直得不到有效执行的防暑降温费,近年来一直是争议的焦点,“因为无论是《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还是《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都回避了高温补贴的具体执行措施,也就没有强制性,很多地方只是象征性地发一点,而私人企业根本不会执行。”北京律师郝通海说。

行政规定需要制度性“新陈代谢”

一些行政规章、规定不能与时俱进,导致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拖后腿”的现象饱受诟病。

“比如2008年以前,如果群众被火车撞死,赔偿标准竟然是1979年的《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理论上最多获赔150元。”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承蔚说,“最关键的是,如果一些规定罔顾现实的发展一直在‘沉睡’,还有可能带来与现行法律的冲突。就拿探亲假规定来说,国务院2008年起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已经明确在各类用人单位实行带薪休假,但如果在带薪休假的基础上,再赋予劳动者探亲假,会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间产生矛盾。”

“一些规定之所以‘沉睡’,确实反映出我们在制度设计上缺乏制度性的‘新陈代谢’功能,这会给社会的发展带来阻碍。”西北师范大学传媒学院副院长刘涛说,“这就要求我们的行政管理部门要有基本的责任意识和时代意识,把规章的更新当成一件重要的工作去做,这应该成为一件制度性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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