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以下是个体工商年报网上申报系统,欢迎登录!
年报填写
第一步: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gsxt.hnaic.gov.cn/notice/),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图标。
第二步:登录首个页面,选择“个体户手机号登录”。登录密码默认为在工商部门联络员备案的的手机号码;如出现密码错误,请联系属地工商部门做联络员备案或变更。
第三步:登陆进入后,点击“年度报告填写”。
第四步:请仔细阅读填写须知,勾选已阅并确认。(很重要,请认真阅读)
第五步:选择填报年度。如往年未填报,须先补报,再报送本年度年报。
第六步:点选主体基本信息,进入基本信息页面。填写基本信息,填写完毕点击保存。
第七步:如有行政许可,请点选行政许可情况,进入行政许可页面。填写行政许可情况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
第八步:如有网站或网店,请点选网站或网店信息,进入网站或网店信息页面。可添加多条网站或网店信息,也可修改或删除信息,填写完毕后保存。
第九步:点选资产状况信息,进入资产状况信息。请注意:单位为“万元”。填写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
第十步:点选党建信息,进入党建信息页面。填写党建信息,点击保存。
第十一步:点选团建信息,进入团建信息页面。填写团建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
第十二步:点选预览并公示,进入预览公示页面。说明:用户需审查填报内容,可点击“预览打印”;审核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如未点击“提交并公示”,则本年度年度报告公示未完成。
第十三步:点击预览打印,注意:请仔细核对填报信息,需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需要点击打印即可打印,无需打印点击关闭。
第十四步:点击提交并公示后,自动弹出提交提示页面,点击确定。
第十五步:自动弹出公示提示页面,点击确定。
第十六步:提示报送成功,点击确定后完成年报。
第十七步:年报完成后,页面显示年报年份、最后修改时间、已公示状态、公示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