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二胎补贴政策,西安对生二胎有没有补贴  

思而思学 2023-11-13 22:32:18

2019年是全面放开二孩的第四个年头了。然而,现在却有数据表明,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短时间内使得我国新生儿数量增长,但对长期来说影响并不大。所以国家正在针对这一现状加快改革创新的步伐,发放二胎政策补助,以求减轻社会抚养负担,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的人口条件。那么西安二胎政策补助金额是多少呢?下面思而思学小编给您介绍2019西安二胎政策最新补助金额。

若参加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根据市人社发〔2018〕15号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规定:
一、参加西安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休产假时,按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
二、女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产假具体天数一次性计发: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三、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手术时,个人缴费记录不满12个月的,由用人单位垫付其生育津贴,缴费满12个月以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四、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于支付本人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符合省、市规定的其他增加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发放。
生育津贴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是对工资收入的替代。西安市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于支付本人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女职工产假期间其他待遇,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进行发放。

生育津贴计算办法和支付方式

(一)计算方法

以西安市参保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产假具体天数一次性计发: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按照国际惯例,我们举个例子更容易懂:

先名词解释一下什么是“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生育或流产当月员工所在的用人单位上年度(1-12月)生育险缴费基数之和(当年西安市生育险缴费基数每月生育险实际缴费人数的和)÷用人单位上年度(1-12月)实际生育险缴费人数之和。

比如小红今年5月1日顺利生产,按照政策,她可以享受98天产假,那么她能申领的生育津贴是多少呢?

首先,小红所在的公司须在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

其次,我们假设小红所在公司2017年生育险缴费基数是3481元/月(西安市2017年四险最低缴费基数);

然后,为了方便统计,我们再假设小红所在公司2017年1月-12月实际生育险缴费人数都是20人/月;

小红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4812012)÷(2012)=3481元/月;

最后,小红可申领的生育津贴金额是:348112÷36598=11215.5元。

(二)支付方式

参保女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个人连续缴费记录不满12个月的,由用人单位垫付其生育津贴,连续缴费满12个月以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三、生育津贴申领流程(本次通知的更新内容!)

(一)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申领生育津贴

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挂账结算医疗费用后,系统自动完成生育津贴的申报登记工作,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将符合政策规定计发的生育津贴直接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定点医疗机构挂账业务系统升级前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属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二)社保经办临柜申领生育津贴

1.参保女职工在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或流产,或因其他特殊情况未实现生育医疗费用挂账结算的,由用人单位持以下资料至参保所属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及申领生育津贴手续,经办机构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生育津贴经审核后一次性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

(1)《西安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发票原件;

(3)住院病案首页(门诊病历及诊断证明书)(医院盖章)、分娩记录(生育)、诊断证明需注明妊娠周数或提供出院小结(流产)、医疗(住院或门诊)费用清单(医院盖章);

(4)因公出差、派驻异地工作的由单位出具驻外证明(单位盖章)。

2.符合政策规定的参保女职工已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但未申领生育津贴的,由用人单位持以下资料,至参保所属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单项申领手续。

(1)《西安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住院病案首页(门诊病历及诊断证明书)、分娩记录(生育)、诊断证明需注明妊娠周数或提供出院小结(流产)。

(三)网厅申领生育津贴

为落实“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用人单位可通过CA数字证书办理生育津贴申报及查询业务。用人单位登录西安市社会保险网上经办大厅单位用户端(CA端),按照系统提示准确录入有关信息,按预约时间递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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