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二胎新政策落实,浙江二胎政策什么时候开始落实
十八届五中全会29日闭幕,会议决定,要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这也意味着独生子女的政策开始退出历史舞台。
公报指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这是继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之后的又一次人口政策调整。
目前,我国的人口结构已经出现了严重扭曲,深度老龄化与严重少子化共存,此前预期中的第四次婴儿潮并未如期而至。不少人士呼吁,中国应该果断停止计划生育。
2013年,我国启动了单独二孩政策,相关方面预计每年将新增人口200万左右,但事实上,仅增加出生人口47万。根据国家卫计委的统计,截止到2015年5月底,全国1100多万单独夫妻仅有145万申请再生育。
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仍然不会动摇,但在开放单独二孩之后如此短的时间里允许普遍二孩,实在有些意料之外,不过也在情理之中。
此外,二孩政策的开放意味着“独生子女”这个词将会成为历史,而80后和部分90后将成为唯一的一代独生子女,他们未来可能会面临着赡养四位老人并抚养两位孩子的责任,身上的担子可不轻。
浙江单独二孩出生远低于预期
国家统计局的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曾显示,目标人群中,只有43%的有再生育打算。这意味着,浙江省实际申请再生育的家庭,要比国家调查的数据,还要再下降一半。
省卫计委今年7月1日公布的《浙江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统计监测分析报告》(下文简称《报告》)显示,1月17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预计今年(2015年)至年底实际新增出生5万多人。政策实施近两年,共新增出生约8万人,这在实际上远低于原来政策研究预期的两年20万多生的预计(头五年新生宝宝年均增量应该在10万人左右)。
根据省卫计委以6月1日为标准时间的统计显示,在全省69.23万对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的夫妇中,实际可以再生育的目标人群为553344个家庭。已经批准的家庭的数量只是占了19.90%。
二孩政策落地,恐怕还要再经历三个步骤??
第1关 *的决定.
第2关 国务院制定调整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第3关 各地实施方案报批.
第4关 地方人大修订计生条例.
可以生育二胎的法定情形:
1. 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这包括城镇居民及农村村民;
2. 经指定机构鉴定,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3. 婚后一定年限(如5年)不孕(育),经指定医疗单位诊断证明为不孕(育)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4. 夫妻为再婚(含一方再婚、一方初婚的情况)的,原婚子女数量满足一定条件的(通常双方子女数量之和不超过2人);
5. 夫妻双方或一方是少数民族的且满足一定条件的;
6. 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农业户籍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如偏远山区夫妻只育有一女孩的、男方在有女无儿家落户的等);
7. 夫妻一方有一定级别因公伤残的;
8. 夫妻一方从事特殊工作满足一定条件的(如持续从事矿井采掘、出海捕捞等工作5年以上等);
9. 夫妻一方或双方是特殊身份的(如农业人口的夫妻双方是烈士的独生后代、被解救回乡其被拐卖期间生育的子女不再与其共同生活的妇女等);
10.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具体可以查询当地二胎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