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产假多少天,四川产假国家新规定及工资补贴标准
更新:2017-02-28 13:41:42 来源:思而学教育网 www.gxscse.com
2017年四川省产假最新规定
四川新计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合计158天。
附:相关法条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7年1月22日(第六次修正)
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3、四川省《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推行母乳喂养。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母乳喂养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条件,提高婴儿母乳喂养率。
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
4、《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妇女享有国家规定的产假。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所在单位应当在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一定的哺乳时间。
延伸阅读:
产假工资到底是什么
常有人问,产假工资是发基本工资还是包括绩效工资?
其实都不是,产假工资是通俗意义上的一种说法,法律上称之为“生育津贴。在休产假期间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的待遇,相当于正常领取工资。
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产假期间可以享受的待遇之一,女职工的产假期间待遇还包括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是怎么算
计算公式: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分娩当月单位平均缴纳工资基数÷30×产假天数
缴纳工资基数:也就是五险一金的扣除基础,指的是上一个社保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部分。也就是说,按照你的工资和单位平均工资之间的高者发放生育津贴。
举例说明:
你所在地区的产假天数为128天,刚顺产一个宝宝,单位员工的上一社保年度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你上一社保年度月工资是1万元,则你能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为:8000÷30×128=34133元,这部分由社保基金支付。
由于你的工资高于单位员工的平均工资,因此超出的部分2000÷30×128=8533元由单位支付,总共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为42666元。
生育津贴怎么申领
1、申领生育津贴的条件
按规定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的。
注:参保职工生育前连续缴费须满9个月;如果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生育后连续缴费须满12个月。
2、申领生育津贴的材料
①住院医疗费收据;
②诊断证明书(盖专用章);
③《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二胎《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终止妊娠无此项);
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医保卡(异地证或异地备案表);
⑦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⑧单位出具的参保职工请假条;
⑨参保职工在享受生育津贴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需要提醒的是,各省市对报销生育津贴的规定不尽相同,具体需要携带的资料以当地计生办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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