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比例是多少,所需材料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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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生育保险是给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的时候,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者社会对生育的职工必须给予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的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第一是生育津贴,第二是生育医疗待遇。那么绍兴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绍兴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绍兴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和流程有哪些?本文思而思学教育学小编为你详细解释。

报销标准

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实行定额补偿:

1、现行定额补偿标准按平产2500元;

2、难产实施助产手术或多胞胎生产3500元;

3、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5000元。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1)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2)参保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3)参保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以及符合生育政策实施复通手术所需的医疗费用;

(4)国家、省、市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绍兴生育保险产假待遇和生育津贴标准

绍兴生育保险产假待遇: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90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50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或者患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享受30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4、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15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5、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6、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增加7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绍兴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标准:

1、女职工生育津贴以本人生育或流产时上月缴费工资为基数,由社保经办机构计算并负责发放。在计算生育津贴时,每月按30天为标准。

2、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以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月平均工资高于市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市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发;月平均工资低于市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市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发。

报销条件

生育保险待遇需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才能享受待遇。

报销材料

办理生育待遇结算时须填写《绍兴市生育保险补偿费用结算表》,并附:准生证复印件、小孩出生证明复印件、难产或难产助产的证明原件、生育医疗费用的发票、费用总清单及产前检查的发票。

办理流程

工伤生育窗口办理结报→核定生育待遇金额→所在单位开具财务收据→社保财务窗口领取转账支票。

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报销地点: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诸暨市永昌路12号

0575-87012564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嵊州市剡城路369号

0575-83111087

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上虞区舜江东路287号

0575-8213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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