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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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海,进行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吧!

上海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7月1日以后足额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

2、所花生育医疗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上海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申请

携带生育保险报销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受理

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受理并收取生育保险报销材料,申领人确认并签字。

3、审核

审核生育保险材料,着重审核材料的缺漏、真实性,并致电医疗机构、计生部门求证。

5、汇款

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审核材料完成后,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联汇款到申领人账户。

延伸阅读:上海生育保险新规

申领内容

一、生育生活津贴

(1)计发基本原则

注:从业妇女生产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

(2)生育生活津贴享受期限的确定

二、生育医疗费补贴

案例

本市职工白小姐一直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她于1月22日顺产诞下二胎,享有产假、生育假合计128天。白小姐所在公司2015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那么,她将获得多少金额的生育保险待遇?

①她将获得的生育生活津贴为:8000元÷30天×128天=34133.34元

②她将获得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③她获得的生育保险待遇总额为:34133.34元+3000元=37133.34元

温馨提醒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刚恢复,近期办理人员可能比较多,而此项待遇没有申领限期,不会过期作废,女同胞们不必着急,可错峰办理哦!

办理地点

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PS:在上海发布微信对话框界面(不是直接评论、留言)回复“社区中心”,可获取本市各区县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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