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有许多的女职工,有些女职工符合生育的条件,他们怀孕之后生小孩,会按法律的规定休产假,在产假期间照料自己的小孩,尽到做妈妈的责任。那么萍乡市产假有多少天,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萍乡市产假可以休息多少天
萍乡市产假可以休息98天。
二、萍乡市产假办理的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综合以上介绍,在萍乡市,女职工生育后,可以休息98天,这是我国法律所规定的职工的产假时间,希望在萍乡市的单位要严格执行这一规定,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