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延安人口数据,延安人口数量最新比例数据【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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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总量不断扩大,为妇女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经济总量不断扩大。2015年,延安市总体经济保持平稳增长,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全年实现生产总值(GDP)1198.63亿元,比上年增长1.7%,2011?2015年年均增长7.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0.88亿元,年均增长5.6%;第二产业增加值742.79亿元,年均增长6.2%;第三产业增加值377.97亿元,年均增长10.5%。三次产业结构为9.2∶62.2∶28.8。人均生产总值达53925元,约合8310美元。财政总收入460.36亿元,年均增长6.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61.17亿元,年均增长8.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127元,是2010年的1.85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775元,是2010年的2.08倍。随着经济收入的不断增长,广大群众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生活质量得到不断改善。

(二)教育、卫生、医疗、养老经费投入逐年增加。2015年,延安市继续加大对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等事业经费的投资力度,切实保障妇女事业的全面发展。2015年,投入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53.35亿元,比2010年增长1.8倍;投入医疗卫生经费30.23亿元,比2010年增长2.3倍;对教育、卫生、医疗、养老等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明显加大。

(三)人口结构日趋合理,生活水平明显改善。2015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23.13万人,比2010年增加4.43万人,增长2.0%,其中,女性105.3万人,占47.19%,男女性别比为111.9(以女性为100)。出生率10.5‰,出生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为114.97。自然增长率4.32‰。15-49岁育龄妇女66万人,占女性的62.68%。人口增长进入低速平稳发展阶段,且人口结构趋于合理,不仅有效缓解自然资源的压力,而且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

二、妇女《规划》各领域达标情况

(一)妇女健康领域

妇女健康领域7项量化指标中,7项达到中期规划目标,7项达到终期规划目标,达标率100.0%。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环境、服务质量得到不断完善和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妇女免费普查工作的全面覆盖,使妇女疾病预防控制与孕产妇死亡率得到保障与控制。市县两级卫生机构设施更加完善,持续加大对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农村妇女免费住院分娩实现全覆盖,农村育龄妇女和65岁以上老人全部享受了免费体检。

1、妇女健康保健水平稳步上升。孕产妇产前检查率连续五年均保持在95.5%?98.4%之间,达到中期目标;孕产妇死亡率由2010年的29.28/10万,下降到2015年的15.0/10万,提前实现了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0/10万以下的终期规划目标;住院分娩率由2010年98.97%上升到2015年99.98%;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由2010年98.5%上升到2015年99.7%;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五年均保持100%;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率由2010年93.58%上升到2015年100.0%,超越终期规划目标98.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由2010年92.61%上升至2015年95.53%,其中城市和农村分别由2010年的92.0%和92.6%,上升至2015年的95.38%和95.93%,达到中期目标95%以上,但与2020年终期目标98%还有距离。

2、2015年,女性艾滋病病毒感染7例,和2010年持平,没有达到降低的规划目标;已婚育龄妇女避孕率90.7%,较2010年下降了0.6个百分点。妇女生殖健康受到普遍重视。五年来,延安市全面启动了农村妇科病免费普查工作。开展了生殖道感染、宫颈癌、乳腺癌等妇科防癌普查,给广大农村妇女生殖健康带来了福音。

3、2009年以来“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有效地促进了我市妇女健康水平,达到了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的目标。7年共检查22.3万人次,发现宫颈癌66例,发病率为29.54/10万,滴虫性阴道炎发病率为7.5%,外阴道假丝酵母菌发病率为3.8%,细菌性阴道病发病率为7.8%,外生殖器尖锐湿疣发病率为19.3/10万,子宫肌瘤发病率为0.37%,乳腺癌筛查1.6万人次,筛查出癌症5人,发病率为31.8/10万。

(二)妇女教育领域

妇女受教育领域,8项量化监测指标中,8项达中期规划目标,1项未达到终期目标任务,达标率100.0%。

教育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期间,教育体系不断完善,形成了人人为教育,人人重视教育的喜人格局。基础教育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随着全市经济迅速发展,妇女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愈显突出,妇女要求学习和进步的呼声也此起彼伏,妇女文化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到一个地方的国民整体素质,加强妇女教育事业是提高全社会文化水平的重要途径。延安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法律法规,女性基础教育得到稳步发展,女性文化素质普遍提高。

1.九年义务教育实现全面普及。2015年,延安市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100.0%,比2010年提高0.09个百分点,其中女童100.0%,比2010年提高0.11个百分点;小学五年巩固率98.45%,比2010年提高0.32个百分点,其中女生100.36%,比2010年提高2.24个百分点;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为107.37%,比2010年下降2.06个百分点,其中女生106.59%,比2010年下降3.57个百分点;初中三年巩固率98.69%,比2010年提高0.16个百分点,其中女性98.46%,比2010年提高0.21个百分点;九年义务教育在校学生数25.85万人,比净增加0.89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9.38%,比2011年提高0.38个百分点。涉及到的五项量化指标,提前达到终期规划目标。

2.高中阶段教育和成人教育取得新突破。2015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5.03%,比2010年提高15.27个百分点,其中女生91.81%,比2010年提高12.43个百分点,但与中期目标任务90.0%相比提高1.81个百分点,与终期目标任务相比还相差6.19个百分点。女性成人识字率和女性青壮年文盲率均保持在94.25%和0.6%,(均采用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12.1年,完成中期目标任务,但与终期目标任务相比还相差0.9个百分点,女性青壮年文盲控制在终期目标1.0%以内。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教育体系的不断完善,女性受教育机会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妇女就业保障领域

女性就业与保障领域10项可量化监测指标中,8项达到中期目标,达标率80.0%。

延安市将妇女创业和就业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出台了政策、明确妇女培训计划、在妇女创业提供小额贷款资金等方面实行倾斜。妇女从业领域不断扩大,就业层次有了明显提高。劳动权益得到保障,有力地调动和激发了广大妇女在经济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带动妇女就业创业,为女性创造了平等施展才能的舞台。

1、2015年,全市就业人员135.1万人,其中:女性就业人员43.3万人,2010?2015年占全市就业人员比重分别为38.58%、38.75%、31.61、31.64%、32.04%、32.0%,比2010年38.58%降低6.58个百分点,呈下降趋势,未达到规划目标任务;城镇单位就业人员33.62万人,其中,女性城镇单位就业人员11.46万人,占全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34.1%,较2010年增长54.3%,达到“逐年增长”的中期规划目标。

社会保障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参保范围也在不断扩大。2015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五年基本保持在1万人左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3.1万人,比2011年增长35.1%,其中女性9.3万人,比2011年增长50.0%;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5.4万人,比2011年增长10.03%,其中女性47.2万人,比2011年增长11.06%;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五年基本保持在31万人左右,其中女性12.2万人,比2011年增长24.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1.2万人,比2011年下降5.3%,其中女性19.1万人,比2011年下降9.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9.8万人,比2010增长12.5%,其中女性8.2万人,比2011年增长20.6%;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26.7万人,比2010年增长99.3%,其中女性8.3万人,比2010年增长84.4%;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8.8万人,比2010年增长55.4%,其中女性7.9万人,比2010年增长102.6%。各项保险参保人数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呈逐年下降态势,未达到中期目标任务,其余都呈逐年上升,均完成中期目标任务。

(四)妇女服务领域

女性服务领域3项可量化监测指标中,1项达到中期目标,达标率33.3%。

最低生活保障人数明显减少。2015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由2010年7.3万人下降到2015年5万人,下降2.3万人,其中女性由2010年3.7万人下降到2015年3万人,下降0.7万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由2010年14.8万人下降到2015年11.7万人,其中女性由2010年8.1万人下降到2015年6.3万人。

2、城乡妇女积极参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比重明显提高。截止2015年底,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为14.8%,比2010年提高10.8个百分点,但与中期30%以上的目标任务比,相差15.2个百分点,相差较大;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重在五年内均保持在2.0%和5.0%,与目标任务相差3个百分点;居委会女委员比重为90.0%,比2010年提高1.0个百分点,比目标任务50.0%左右提高40个百分点。

3、便民机构布局日益合理规范。2015年社区服务机构总数290个,逐年增加,比2010增加190个;便民利民网点数856个,比2010增加313个,基本实现社区全覆盖。

(五)妇女参政议政领域

女性参政议政领域6项可量化监测指标中,3项达到中期目标,达标率50.0%。

不断加强女干部的培养教育,使妇女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参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普遍提高,公务员比重及人大、政协代表中女性人数有所增加,范围明显扩大。

1.妇女参政议政水平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是实现男女平等、保障妇女政治权利的重要内容。五年来在人大代表选举中,女性代表的比例占25.6%,比2010年提高0.5个百分点,与终期30.0%的目标相比相差4.4个百分点;政协代表选举中,女性代表比例占18.7%,比2010年降低0.6个百分点,与终期25.0%的目标相比相差6.3个百分点,均未完成目标任务。

2.女性公务员数及参政比例不断提高。截止2015年底,市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均保持在100.0%;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由2010年50.6%下降到2015年32.35%;市级政府领导班子正职中女干部比例和市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中女干部比例为零,未达到目标任务;县处级女干部比例由2010年的9.9%,提高到2015年的11.3%,增加了1.4个百分点;公务员女性比例由2010年的19.0%,提高到2015年的23.91%,增加了4.91个百分点。

(六)妇女法律保护

延安市不断建立健全了保障妇女权益的组织机构,建立了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使妇女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得到不断加强。为全市妇女健康安全创造良好的生活保障。

强化娱乐场所的整治管理。延安市公安部门按照“严格治安管理、打击非法活动、保障合法健康经营”的要求,加强了对强化娱乐场所的整治管理,不间断地开展打击淫秽色情违法专项活动。2010年至2015年,全市共破获强奸案件319起;破获拐卖妇女案件23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133起;受暴妇女救助(庇护)机构数,五年一直保持在6个;受救助(庇护)的妇女人次数由2011年的95人次,增加到2015年的114人次。

(七)妇女生活环境领域

妇女生活环境领域6项可量化监测指标中,5项达到中期目标,达标率83.33%。

农村人居环境和饮水条件全面改善。通过实施各类农村饮水工程,不断解决农村人口饮用水安全问题,农村改水受益人口得到逐年增加,为农村妇女饮水安全提供了保证。

1、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由2011年51.73%提高到2015年85.99%;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由2010年81.0%提高到2015年93.2%,达到中期目标任务,但与终期目标任务98.0%相比,相差4.8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由2010年57.25%提高到2015年68.5%。与中期目标任务85.0%相比,相差16.5个百分点,未完成目标任务;

城市人居生活环境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城市生活环境更加环保。2015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6.67%,较2010年36.3%提高0.64个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率为87.6%,比2010年86.96%提高0.64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2.75%,比2010年82.03%提高10.72个百分点。

二、存在的问题

从上述几方面分析可以看出全市妇女地位是在逐年提升,但是妇女的整体发展程度还不能与经济发展完全适应,还存在许多问题。从中期监测数据看,尚有19.5%的指标未达到目标要求,下一个五年的任务非常艰巨,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妇女参政议政水平还不高。目前延安市女性公务员及女性领导占比仍然偏低,妇女参政程度与《妇女规划》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亟待进一步提高。

(二)部分女性劳动者职业技能偏低是再就业的“瓶颈”。当前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尤其妇女就业仍然面临较大困难,主要由于其总体职业技能水平偏低,就业培训任务十分艰巨。

(三)自觉自愿去婚检的女性不多。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将婚前医学检查从强制性改为自愿性质,把婚检的选择权交给了当事人,这体现了国家对公民权利的尊重,是法制和社会的进步。但婚前医学检查作为有效防止出生缺陷的第一道防线,却没有引起社会公众的足够重视。

(四)妇幼卫生保健投入不足,发展不平衡。部分乡镇仍然存在妇幼卫生保健设备陈旧、设施简陋、人员和经费不足、农村妇女卫生保健知识缺乏、自我保健能力差的问题。另一方面,卫生医疗工作制度不够健全完善,管理系统性较差,缺乏配套的措施办法,卫生保健质量不够高。

(五)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高龄孕产妇存在安全隐患。部分有生育二孩意愿的高龄妇女将是我们倍加关注的对象,孕产妇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新生婴儿窒息死亡率将有可能大幅度上升。

三、对策及建议

全面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谋求两性平等,实现全市妇女的全面发展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一)抓好妇女干部队伍建设和后备妇女干部队伍建设。正确认识和辩证看待培养选拔女领导干部,加大培养、选拔、任用基层妇女参政议政的力度,打破身份限定,不拘一格选拔、任用基层优秀妇女同志,树立“识才有眼、用才有胆、爱才如命、惜才如金”的理念,特别是基层优秀女职工的选拔和任用,防止简单的以身份选取任用人。

(二)进一步拓宽妇女就业渠道。一是要根据妇女职业的需求和妇女从业的特点,利用现有教育培训资源,大力开展面向妇女的转业、转岗培训,开展各种技能培训,提高妇女从业人员的就业与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二是要坚持把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相结合,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引导餐饮、文化娱乐、批发零售、物流配送等服务业以及有比较优势和市场需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个体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发挥服务就业门槛低,就业容量大的优势,拓宽妇女就业门路。三是要依托社区优势,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开发家政服务、社会化服务、健身娱乐休闲及老年生活照料、物业管理等适合妇女就业的岗位。

(三)提倡婚前医学检查,加强婚检宣传,完善婚检服务,提高婚检率。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实行免费婚检,并进一步做好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新生儿疾病筛选等专项技术服务工作,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疾病发生率,提高母婴健康水平。

(四)杜绝非法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定期开展全区性医疗单位计划生育业务工作专项检查,建立有效的防范措施,堵塞漏洞,杜绝非法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流产。

(五)重视妇女卫生保健事业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尤其要加大农村妇女卫生保健设施和队伍建设,重点突出队伍建设,继续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

(六)加快发展农村妇女教育,树立男女教育平等的思想观念。要加快发展农村妇女教育,确立妇女在教育中的地位,提高农村女性的自身素质,首先要解决的是一个自我认识,自我评价的问题。转变观念,树立男女平等思想是农村妇女成人教育发展的第一步。就农村妇女自身来说,首先要通过接受人生观、价值观方面的教育,树立自强、自立的观念,改变过去那种依附性强、成就动机弱、自我评价低的局面;其次,要接受性别平等教育,认识到女性自身的优势,从思想深处去除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的束缚。转变传统观念,树立男女平等思想,是发展农村妇女成人教育的思想保证。

(七)加强农村妇女的职业培训。对于农村妇女来讲,进行职业培训是首要的教育内容。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就业岗位竞争的加剧,对妇女的职业选择提出了新的要求。社会应为农村妇女接受教育创造条件,在教育结构上重视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并注重把学习普通文化知识和学习技术、技能结合起来,对她们进行多方面的职业技术教育和技术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实用技术培训等,提高妇女的专业技术素质,保证广大农村妇女在就业方面的公平竞争地位。除职业培训外,农村妇女的行为规范、价值观念、文化休闲等也应纳入农村妇女教育的内容。如:通过开展价值观念教育,使其去掉来自社会、家庭和妇女自身主观意识上的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帮助广大农村妇女树立自主、自立、自信、自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八)正视艾滋病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尽管艾滋病疫情总体在我市呈低流行态势,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绝对数呈快速增长趋势,青壮年是主要受感染人群。2015年,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64例,是五年来最高,比2010年增加了57例。艾滋病防控形势严峻,应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主动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扩大综合干预覆盖面,减少艾滋病的新发感染;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提高各类人群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扩大抗病毒治疗覆盖面,降低艾滋病病死率。

(九)加强妇科病筛查力度。妇女健康面临新的挑战。妇女常见病,宫颈癌等疾病呈上升趋势,与规划目标有较大差距。应继续加大财政投入,有针对性地实施一些妇科病免费筛查工作,扩大筛查工作覆盖面。加强妇科病宣传工作力度,将预防贯穿到社会、家庭和自身,形成预防、预警机制,减少疾病的蔓延和发生。尤其要加快农村基层卫生医疗设施建设,改善基层卫生服务条件,为农村妇女妇科病检查提供方便,提高其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十)加大对高龄孕妇的监测。二孩生育全面放开,将出现相当一部分孕产妇年龄偏大,高危孕产妇数量势必增加,直接导致孕产妇死亡人数和新生婴儿窒息死亡数量增加的问题,卫计部门要提早谋划,进行科学规范管理,严格控制孕产妇死亡人数和新生婴儿窒息死亡数量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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