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莱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莱芜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日前启动,今年往年相比,增加与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挂钩进行调整。
据了解,本次调待重点工作为待遇审核。待遇审核确认分三步:
第一步,市、区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各企业、企业主管部门、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机构确认的缴费年限,打印出企业退休人员调待明细表并下发到退休人员原所在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社区及档案托管机构。
第二步,退休人员原所在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社区及档案托管机构对社保经办机构下发的企业退休人员调待明细表进行审核确认并公示;
第三步,对审核无误及公示无异议的,退休人员原所在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社区及档案托管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公示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备案,进行发放。
根据原所属企业不同情况,退休人员调待分别由不同的部门进行审核确认。破产改制、已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调待审核由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工作人员负责;未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调待审核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事代理或档案托管的退休、退职人员的调待审核由人事代理或档案托管机构负责。
对调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首先由退休人员原所在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社区及档案托管机构进行初审和修改,特别是对缴费年限、年龄等相关项目,有异议的调取档案重新认定,并将变更原始证明材料依据附后,无异议的进行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