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手续所需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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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现在很多单位都会公司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每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都会有一个公积金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公积金都会存在个人公积金账户中,在公积金缴纳地买房贷款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个人贷款最高额度是50万元,夫妻双方都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达到70万元,贷款额度最高是个人账户余额的40倍,还可以享受央行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3.25%。如果不需要买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出来的,但是必须要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下面我们来说说石家庄地区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将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出来。

近日,河北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公告》。

其中提到:自2019年4月1日起,对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提取政策做如下调整。

一、取消子女购房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政策

二、取消物业费提取政策

三、取消全款购买首套90平米以下住房多次提取政策

四、规范重大疾病提取政策

职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突发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只限提取一次。“重大疾病”应符合医疗保险部门规定的大病保险报销标准,提取金额不超过报销后的个人现金负担部分。职工申请重大疾病提取的,应提供:提取人身份证、提取人名下的指定银行卡、提取人与患者关系材料、一年内的住院病历、一年内的诊断书及一年内的大病保险结算单据。

五、严格审核异地购房材料的真实性

异地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要求在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可以查验核实。无法在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职工除提供必要提取材料外,应同时提供足以证明购房行为真实性的其他材料,如购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表,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产查询信息表或人民银行出具的贷款征信报告等。

对于大多数购房者来说,公积金贷款是首要选择。而现在公积金贷款都有哪些要求?石家庄有哪些可以使用公积贷款的楼盘?使用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哪些问题?一起来看具体解答~

公积金贷款都有哪些要求?

01想用公积金贷款,要满足6个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具备以下条件:

1.借款人及所在单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购买首套或二套住房,已签订合法购房合同,且按规定比例首付房款;

4.能够提供房产抵押担保;

5.借款人及其配偶无正在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所买楼盘的开发商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

02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60万

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借款申请人个人住房贷款具体额度,结合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还贷能力及是否有其他担保或贷款等因素综合确定。

还贷能力:借款申请人月还款金额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缴存基数之和的60%。

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中有其他贷款及担保情况的,贷款额度为按还贷能力计算出的贷款额度减去所担保、所贷款余额。

03公积金贷款最长30年利率最低2.75%

目前,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为:

1-5年期(含)年利率:2.75%;

6-30年期年利率:3.25%。

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为家庭第二套住房的,个人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1-5年期年利率3.025%,6-30年期年利率3.575%)。

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30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借款人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剩余工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04公积金贷款流程分为四步走

1.贷款申请:申请人向市公积金管理核心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有关资料;

2.贷款审批:石市公积金管理核心审查申请人资格及有关资料,确定贷款额度、期限;

3.签订合同:石市公积金管理核心分别与借款人、保证人签订《借款合同》《房屋抵押合同》《保证合同》,办理房产抵押手续;

4.发放贷款: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划转到售房人账户,同时为贷款人办理还款储蓄卡。

05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要齐全

缴存职工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按规定提供完整齐全的资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2 份;

2.房产查询证明,家庭成员各1 份;

3.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夫妻双方各1 份;

4.工资收入证明,夫妻双方各2份,最近半年工资流水各1 份;

5.身份证复印件,主申请人2 份,配偶2份;

6.户口本复印件,夫妻双方各2份;

7.结婚证复印件2份,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2份;

8.贷款受理银行储蓄卡复印件1 份;

9.异地缴存职工提供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1 份。

购买商品房的同时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首付款证明 ( 发票或收据 ) 复印件2份。

购买二手房的同时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房主身份证、贷款受理银行的银行卡及《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各2份。

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全的,公积金中心信贷部门在接到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152个可使用公积金贷款楼盘

从石家庄住房管理中心了解到,石家庄现在共有152个楼盘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热点问题答疑

1

问: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外购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购房的,如果购房人或配偶户籍地、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隶属购房所在地,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

问:购买本市行政区域以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什么资料?


答:职工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及本人在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中任何一家银行开户的一类银行卡;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的提供《房屋不动产权证》、契税完税凭证,未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在户口地购房的同时提供户口本,在配偶缴存地购房的同时提供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购房人提取时不再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



3

问:我在还款日忘记还款了,收到了扣款不成功的短信,我现在存上了,会不会有影响呀?


答:借款人约定还款账户金额不足的情况,扣款系统会自动连扣5天,如您在约定还款日起5天之内将足额月供存入约定还款账户,将不会影响您的当月还款。



4

问:查询账户时,怎么系统提示身份证号码没有对应的手机号码,这是什么原因导致的?需要怎么办理?


答:这种情况是没有将手机号码和本人的公积金账户进行绑定,有支付宝的可以在微信公众号和手机公积金APP或者个人网厅直接授权绑定即可;没有支付宝的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和本省号码的手机到所属公积金中心前台绑定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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