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2014调解最新动静:昆明市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实验细则从6月1日起执行缴费,超15年的每月加发养老金。
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文荣昨日主持召开市当局第7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昆明市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实验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2月2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成立同一的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和讯安心保)制度的意见》,抉择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归并实验,在世界范畴内成立同一的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制度。4月25日,省当局下发《关于印发云南省垣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实验步伐的关照》,要求各州、市当局按照实验步伐,团结当地现实拟定详细实验细则。
随后,我市团结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近况及试点事变现实,由市人社局和市财务局配合草拟《细则》,从以下方面举办了创新和增补。
在中央、省财务基本养老金和市、县财务已加发基本养老金津贴金特殊,《细则》明晰,对累计缴费年限高出15年的参保人,缴费年限每增进1年,每人每月加发2元基本养老金,由市级财务全额津贴。
市、县财务对城乡住民参保选择缴费档次补贴及遗属丧葬补贴金的包袱比例,详细为:市财务与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财务为4∶6;市财务与富民县、石林县、晋宁县、宜良县、阳宗海风光胜景区财务为5∶5;市财务与东川区、寻甸县、禄劝县、倘甸财富园区轿子山和旅游开拓区财务为8∶2;高新、经开、滇池旅游开拓(度假)区市级财务不予津贴。
《省实验步伐》中,对选择100元以上档次的参保人,每增进缴费100元,给以10元的缴费津贴,但最高津贴尺度每人每年不高出100元,所需资金由省财务包袱50%,州市、县两级财务包袱50%。《细则》明晰,对选择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