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年度养老保险缴费人为下限调解最新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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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耽误执行2014社保年度养老保险缴费人为下限

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为安稳实验部门市在本年年底前缴费人为下限过渡至全省同一尺度,广州耽误执行2014社保年度养老保险缴费人为下限。

据市地税局先容,经省当局赞成,耽误执行2014社保年度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缴费人为下限,即7月1日~12月31日缴费人为下限仍按2139元执行,社保年度缴费人为下限尺度2408元从1月1日起执行。2014社保年度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缴费人为上限从12645元调至13404元。

据悉,7月1日起,城镇职工根基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赋闲保险、生养保险的缴费人为上限从15939元调至17424元。城镇职工根基医疗保险、生养保险的缴费人为下限从3188元调至3485元。工伤保险、赋闲保险缴费人为下限仍按2013年度广州市最低人为尺度1550元计较。

市地税局提示,用人单元须按职工本人上年度申报小我私人所得税的人为、薪金的月均匀数如实申报职工2014社保年度的缴费人为,缴费人为原则上一年稳固。用人单元自行审定2013年度(1月~12月)本单元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数,并向本单元职工公示,同时登录地税网报体系举办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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