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调解企业退休职员根基养老金的关照
京人社养发〔2015〕67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入北京市根基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单元:
为保障根基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畴内退休职员(含退职、退养职员,下同)的根基糊口,经市当局核准,现对根基养老金调解的有关题目关照如下:
一、12月31日前,经核准治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根基养老保险报酬的职员(不含构造、财务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奇迹单元中执行构造、奇迹单元退休费计发步伐和调解政策的劳动条约制工人),自1月1日起调解根基养老金。
二、退休职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解根基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职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进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职员(不含建树征地农转工退休职员),每人每月增进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树征地农转工退休职员,每人每月增进52.5元。
三、退休职员按下列绝对额调解根基养老金:按本关照划定调解根基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3050元的,每人每月增进160元;月养老金在3050元及其以上,低于3550元的,每人每月增进140元;月养老金在3550元及其以上,低于4550元的,每人每月增进120元;月养老金在455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进100元。
按绝对额增进养老金后(不含按本关照第二条增进的调解金额),上一档养老金程度低于下一档调解后上限的,按下一档调解后的上限确定(详细尺度见附件)。
四、凭证《*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力,切实办理部门企业军转干部糊口坚苦题目的意见>的关照》(中办发〔2003〕29号)精力,退休的部队改行干部按本关照第二条、第三条划定调解根基养老金后,低于3355元/月的,补足到3355元/月。
五、凭证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战部、财务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办理原工贸易者糊口坚苦题目的关照》(劳社部发〔2002〕9号)精力,原工贸易者按本关照第二条、第三条划定调解根基养老金后,低于3355元/月的,补足到3355元/月(不含退职的原工贸易者)。
六、经国度或本市高级专业技能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元聘任为高级专业技能职务的职员,按响应打点权限核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分核准的高级技师,按本关照第二条、第三条调解根基养老金后,低于3355元/月的,补足到3355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强职员)。
七、开国前介入革命事变,按原劳感人事部《关于开国前介入事变的老工人退休报酬的关照》(劳人险〔1983〕3号)划定,享受原尺度人为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介入革命事变的,每人每月增进50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介入革命事变的,每人每月增进480元。
八、在凭证上述划定增进根基养老金的基本上,12月31日(含)前年满 65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职员,再凭证下列尺度增进根基养老金:
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进10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进1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进140元;年满8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进160元。
九、凭证本关照第七条、第八条划定增进的根基养老金,作为享受尺度人为100%退休费的老工人每年增发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