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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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配景

2月,国度出台《国务院关于成立同一的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成立世界同一的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制度。12月,江苏省为进一步完美我省垣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制度出台《省当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美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104号)。我市为与国度、省政策保持同等,拟定出台了《市当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美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制度的实验意见》(宿政办发[2015]56号),自1月1日起实验。

参保工具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门生),非国度构造和奇迹单元事恋职员及不属于职工根基养老保险制度包围范畴的城乡住民,可以在户籍地介入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

缴费档次

介入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职员(以下简称参保职员)个人缴费尺度今朝设为每年1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12个档次。最高缴费档次尺度原则上不高出我市机动就业职员介入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个中100元缴费档次,只合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坚苦群体,由县(区)人民当局、宿迁经济技能开拓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管委会为其全额代缴。

缴费方法

今朝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实施按年缴费(每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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