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发放原则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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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的《北京市中小学教师绩效奖励激励机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本市将调整教师绩效工资额度,建立绩效奖励激励机制资金。同时,通知中还特别强调绩效奖励激励机制资金不得平均发放,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目前本市教师的绩效工资多为平均化,评价标准也不明确。

北京市中小学教师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

教师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其中,基本工资根据教龄、职称等确定,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节日补贴、学年奖四部分构成。同时,各区县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岗位津贴、班主任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一些一线教师表示,一般情况下基本工资约占到实际工资的四成,绩效工资占到实际工资的六成左右。

今年,本市在实行现有绩效工资的基础上,将设立绩效奖励激励机制,并增加绩效工资资金。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增加的工资主要用于支持集团化、学区化办学和办学特色学校以及教师在小学课后班管理和中学社团活动辅导、中小学生个性化学习辅导、教育教学改革、教师交流与支教等工作中的奖励。

北京市中小学教师绩效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发放

“绩效奖励激励机制资金不得平均发放,要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发放。”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笔资金将重点向承担教育改革发展任务重,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付出努力的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到教书育人工作中,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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