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佳木斯中心支公司联合举办的我市企业年金制度培训会议6月9日在佳木斯大学国际交流中心召开。来自全市24家骨干大中型企业的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共聚一堂,学习并研讨我市企业年金的现状和发展前景。
所谓企业年金,指的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公认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支柱。
众所周知,我国是个人口大国,“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国家养老负担也日益沉重。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职工未来的老年生活保障面临极大的不确定性,目前重点发展的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由于其“广覆盖、低保障”的特点,收入替代率不足60%,远远不能适应人们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有这样一组经验数据:如果养老金的替代率(指退休后收入占退休前收入的比例)能达到60%,则人们能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如果替代率能达到80%,才能保持退休前的生活质量。而据预测,30年后,我国养老金替代率能达到30%就已经比较理想,与60%相比,这中间30%的差距就要靠个人储蓄和企业年金来填补。因此,企业年金在保障人们未来的退休生活方面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在20之前,企业年金由寿险公司、行业统筹、地方社保中心运作,而205月出台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则为我国企业年金的具体运作提供了系统的法规依据,标志着我国已建立起初步的企业年金市场运作制度。2003年11月,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率先参与国家企业年金试点工作,并在随后一年多时间参与多家大型企业的年金计划设计及理论研究。208月2日,包括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37家机构获得我国首批企业年金管理资格,这也是保险业为服务于企业年金所设立的专业性养老公司。209月12日,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大中型企业发展促进会、太平人寿黑龙江分公司共同举办了我省企业年金制度推进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截至今年5月,我省共有四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计划。
据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佳木斯中心支公司有关人士介绍,我国的企业年金采用信托的模式来操作,也就是说,企业作为委托人、金融机构为受托人、职工为受益人。只有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企业,才有条件建立企业年金。据悉,目前我市农电系统10余家企业已初步达成了建立企业年金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