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李会永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奖金、补贴;违规超标准接待。违反组织纪律,收受拉票贿选款物;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2017党员学习李会永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欢迎阅读!
2017党员学习李会永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一)
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广大党员的重要要求,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要求。*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是带头严守纪律、严明规矩的前提,是保证全党令行禁止、集中统一的关键。
纪律和规矩是“紧箍咒”“护身符”
新形势下,我们党承担的历史使命重大,面临的风险和考验加大,加强党的建设的任务艰巨,对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更加突出。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是对领导干部的重要要求。
在领导素质和领导意识中,守纪律、讲规矩的素质是基本素质,纪律和规矩意识是基本意识。领导干部权力大、责任重,拥有许多决策处置权,掌握不少资源分配权。守不守纪律、讲不讲规矩,直接关系党的各项原则能否得到有效贯彻,关系党的执政权力是否真正用来为人民服务。例如,*同志就谆谆告诫县委书记,要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一些领导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为所欲为,甚至搞小圈子,造成不良示范,影响很坏。事实表明,要求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改革开放和发展,创造大量的社会财富,也形成各种各样的诱惑,以权谋私、违纪违法、走向腐败的危险也随之增大。正因为如此,我们党制定了拒腐防变的各种党规党纪,用党内法规管束党员干部行为。但仍有一些领导干部目无党纪党规,以权谋私、腐化堕落,显示出纪律意识淡薄、规矩意识弱化。思想防线垮了,腐败闸门自然就开了。因此,执政时间越长,越是要管党治党,越是要管理好教育好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越是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依法治国,对于党的自身建设来说,就是要依规治党。规,就是法规制度、纪律规矩。依法治国要求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依规治党要求增强全党的纪律和规矩意识,二者是统一的。作为领导干部,如果法治意识强,则纪律和规矩意识强,坐得端、行得正、走得稳;如果纪律和规矩意识弱,就很难做到遵法守法。纪律和规矩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爱护和保护;既有利于党的事业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开展领导工作、提高领导威信,是干部成长道路上的“安全带”。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
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推进发展的根本保障。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组成部分。全面从严治党,对于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将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从严肃纪,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守纪律讲规矩,关键在于严格执行。从严肃纪,本身就是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的有效途径。纪律只要制定,就要动真格的,不能搞“下不为例”;规矩只要建立,就不能只是说说而已,没规矩成了真规矩。必须看到,目前还有一些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还没牢固树立,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还没完全形成。从严肃纪,就是要从严执纪,有纪必依、有规必循,违纪必究、违规必查。各级党委应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处理不守纪律行为。
从严治官,使领导干部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同志指出:“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能不能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决不是小事小节,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在这一事关政治品质的问题上经得起考验。一些领导干部头脑中还残存着特权思想,总是对别人讲纪律和规矩,却把自己置身事外。从严治官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不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且纪律和规矩面前人人平等。
从严正风,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有没有牢固的纪律和规矩意识,与党风密切关联。从严正风,将为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培育良好的环境。作风不是一个人能左右的,但每个人的作风都会对作风的形成和变化产生影响。全党人人守纪律、个个讲规矩,领导带头守纪律、率先讲规矩,必然会对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起到决定性作用。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就能在全党培塑出严守纪律、严明规矩的精神风貌和行为规范。
围绕“五个必须”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
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就是要确立纪律和规矩的权威,遵从纪律和规矩,不违纪、不逾矩。当前,领导干部要按照*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的“五个必须”要求,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
树立政治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守纪律、讲规矩,第一位的要求就是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同地区、部门、行业的工作虽然有其特殊性,但在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不能有丝毫含糊,不能各行其是,搞这样那样的变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反腐败斗争。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就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积极贯彻中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树立团结意识,努力维护党的团结。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大局。党的纪律是有利于党的工作大局的纪律,党的规矩是有利于维护党的团结局面的规矩。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内决不容忍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领导干部在组织路线和用人问题上,必须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只要是德才优秀的干部,无论来自哪湖哪海,都要人尽其才、用当其时;只要是忠实于党的同志,无论和自己有无“交集”,都要用其所长、充分使用。
树立程序意识,严格遵循组织程序。领导工作是在一定的组织系统中进行的,是在一定的制度规则中开展的,由此保证各级党组织工作的正常秩序。这些制度规则就是党的规矩,有些已成为刚性的纪律。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懂得组织运行的程序,明确自己的权限,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违规用权、擅自越权,表面上看尝到甜头、办成了事,但破坏组织秩序,造成不良后果,留下严重隐患。守规矩,就要讲程序,组织程序凝结着党的工作规律,不可置之不理。
树立组织意识,坚决服从组织决定。纪律是维护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的有力武器,规矩是增强党员干部组织观念的有效手段。守纪律、讲规矩就要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即使是领导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也必须服从组织,不能凌驾于党组织之上。党的战斗力需要铁的纪律来维系,对组织决定不能“选择性服从”,顺其心愿的就服从,不合心愿的就不服从。需要强调的是,树立组织意识,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决不允许违背组织决定另搞一套;领导干部可以对组织决定通过组织程序发表不同意见,但不能采取其他违背组织决定的行动。
树立原则意识,有效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一些领导干部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参与腐败、合谋腐败、寻租腐败,教训极为深刻。这表明不仅领导干部本人要守纪律、讲规矩,而且要让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守纪律、讲规矩。新形势下,管好领导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已成为党的重要规矩。树立原则意识,就是要按照*同志指出的那样,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不能公私不分,把公权力用于回报私情;不能情大于法,因感情因素而有失公正;不能利压倒法,为谋取私利而罔顾国法。
2017党员学习李会永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二)
国事无私,政道去邪,法不容情。李会永案件的依法审理,再次展现了我们党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有贪必肃、有腐必反,依法惩腐、推进法治,是我们党秉持的基本理念,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待。令计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是党纪国法绝不容许的,必须依法予以严惩。令计划一案,从依党纪国法展开组织调查和立案侦查,到依法指定管辖、提起公诉,再到依法审理、作出一审判决,都坚持依法依程序进行。这充分表明反腐败始终在法治化轨道内运行,充分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治原则,充分体现了司法文明进步。
我国是,依法治国是党*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纪国法对全党具有普遍约束力,不存在特殊党员、特殊公民。任何党的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党纪国法的特权,必须维护党纪国法权威,必须在党纪国法范围内活动,必须依照党纪国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纪依法惩治和预防腐败,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之义,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不论什么人,不论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将依法受到惩处。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8800多万党员、在一个13亿多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大党,要完成历史使命、战胜风险挑战,必须管好党、治好党,确保党始终成为的坚强领导核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定不移依法惩治腐败,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事实证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顺党心、合民意,赢得了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坚定支持和真心拥护。
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才能对党忠诚、为政清廉。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汲取令计划犯罪案件的教训,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必须牢固树立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拧紧思想“总开关”,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必须始终坚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严格管束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校准思想之标,把好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必须敬畏党章党纪和宪法法律,用党纪国法约束权力行使,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用权受监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一个信仰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政党,在任何时候都能立于不败之地。让我们紧密*同志为,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2017党员学习李会永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三)
“利用职权”成为官员贪腐的一个主要手段,听了让人不寒而栗。为什么,因为大大小小的官员,手里都有大小不一的职权。这些职权,本来是公众委托职权人用来为社会服务的,是不包含私权的公权。群众的许多切身利益,都与这些职权的运行有关。职权合法、准确、公正、透明地运行,公众的利益就能得到维护;职权被利用,成为官员贪腐的工具和手段,必然损害公众利益,进而破坏社会的正常秩序。像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那样,可以轻松地利用职权贪污受贿3000万,说明在某些地方,职权是多么容易被利用,官场的廉洁度是多么的脆弱,层层监督体系是那么的不堪一击。
职权不被“利用”,首先是认真选拔清廉的官员。叶树养贪污腐败不是一年两年,而是长达二十几年。他在大肆敛财中步步高升,直到升到韶关市主要领导干部位置。对于这个腐败分子的升迁,当地干部和群众早有意见,反应强烈,但是,上级领导机关并未察觉,或者当作耳旁风。大家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身在污沟不觉臭,实际上默认了腐败分子“利用职权”。假如叶树养的上级秉公办事,听得见群众的反映,那么,这样的腐败分子还能边腐败边升官吗?
职权不被“利用”,还要实施真正的监督监管。监督的制度,我们很多,但是,只有真正发挥作用,才能遏制腐败。有的“制度”仅仅写在纸上、挂在嘴上、表现在承诺上,在实际操作上往往形同虚设。这样的制度其实只能忽悠公众,不能起到监督的作用。各地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有监督政府官员的职能,都有表达民意的渠道。假如代表委员真正牢记人民的委托,承担起代民监督的责任,腐败分子想贪腐、想伸手都难。各类媒体的监督功能也不可忽视。假如媒体的批评监督像网络一样活跃,像有的论坛那样直言不讳,像无数网民那样紧盯着官员的一言一行,那么,再有贪心的官员也不敢轻举妄动。权力者须知,按照现代社会制度原理,权利不但无需和权力保持一致,反而需要不断地监督它!
职权不被“利用”,不可放弃权力的制衡。权力的过度集中、不受制约,就有可能产生专横和腐败。现今社会,有的官员强大到足以支配一切,民众的安危完全系于官员的良心和效力。一旦官员道德堕落,贪心膨胀,倒霉的就是老百姓和整个社会。限制公权力、降服公权力,使之服从于民主与法治原则,是中国进步的方向,也是民众最大、最长远、最根本、最稳定的利益。
官员“利用职权”做坏事、坑国家、害社会,是民众的不幸,也是弊端之痛。只有清醒认识,痛下决心,才能切断贪官们“利用职权”的利益链,让官员们清清白白做官,认认真真为民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