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大李会永案件心得体会三篇【汇总】

思而思学网 2023-12-15 00:25:34

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对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巡视员李会永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会永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欢迎阅读!

辽宁省人大李会永案件心得体会(一)

在辽宁拉票贿选案中受到纪律处分后仍不思悔改,向他人索要财物,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学习教育要做的就是学、改、做这三件事。这里面,学是基础、改是目的、做是关键。

(一)学深学透,以学促知。学的内容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党章党规,一个是系列讲话。怎么学?院党组制定的实施方案不仅对“两学一做”规定内容有全面系统的安排,更结合法院实际有针对性的进行了延伸拓展,应该说这次学习教育的载体很丰富,形式也灵活多样。各庭室队一定要把这些方式和载体运用好,把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知识测试和知识竞赛等活动搞扎实,确保让每一名党员干警都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有所用。

(二)立行立改,改出成效。学习教育是为了解决问题,带着问题学,才能学得深入;针对问题改,才能改得到位。要紧紧抓住问题导向这个“牛鼻子”,把问题导向贯穿始终,以查找问题开局亮相,以解决问题交出答卷。查找问题就是要通过剖析自身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对照党章规定的义务和权利,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到问题只是第一步,解决问题才是目的。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在深挖思想根源、找准病因病根的基础上,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做到真改、实改、彻底改、改到位。

(三)带头实干,对标看齐。做合格党员是总的要求,但是具体到每一名党员,尤其是院党组成员和各庭室队负责人,要以上率下,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要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谈体会、讲党课,带头坚定理念信念和法治信仰,带头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审判工作纪律,带头解决自身问题,带头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争做“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的表率,真正“把标杆立起来、把自身摆进来、把境界提上来”,带动全体党员积极主动地“学”,自觉扎实地“做”。

三、如何开展学习教育

这次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其目的就在于要突出经常教育,融入日常工作。因此,我们要坚决摒弃运动思维,绝不能把学习教育当作一般的活动来搞,一定要把开展学习教育与我们法院工作的特点和任务结合起来,与提升业务工作水平和审判质效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确保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

(一)坚持问题导向。要强化问题意识,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要对照方案中指出的共性问题,结合法院工作和队伍实际,着力解决党员干警在法治信仰、司法理念、司法作风以及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在思想层面,要重点解决部分党员干警法治信仰不坚定、司法理念不端正,对司法制度缺乏自信,盲目推崇西方法治理念和司法制度等问题;在司法作风方面,要重点解决极个别党员干警司法为民意识不强、职业道德素养不高,执法办案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甚至以案谋私、充当诉讼掮客等问题;在基层党建方面,重点解决部分基层党支部软弱涣散,组织不健全、工作部署不力、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战斗堡垒作用和教育监管职能难以发挥等问题。各支部、全体党员干警,都要坚持盯住问题不放,认真对照查摆,切实解决整改,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以实际问题的解决推动学习教育迈向纵深。

(二)坚持抓在日常。要突出经常性特点,把党支部应有的作用发挥出来,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发挥好支部的组织作用,按照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的要求,制定符合本支部实际的具体方案,以支部为基本单位开展学习教育。要以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认真完成专题学习讨论、交流学习心得、创新方式讲党课、组织相关知识测试等规定动作,充分发挥组织生活的熔炉作用。要积极研究解决基层组织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理顺党组织关系,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措施,深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以学习教育带动基础组织建设。

(三)坚持典型引领。实践证明,典型引路、抓点带面是做好工作的有效方法。学习教育中,要结合争做“合格党员”、“合格法官”,及时选树一批“四个意识”过硬、“四讲四有”到位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力量,激励更多的党员干警见贤思齐、向善向好,进一步凝聚昂扬向上的强大动力。同时,也要注意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要坚持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警醒干警自觉汲取深刻教训,始终自省、省警、省励,努力做合格党员、合格法官。

辽宁省人大李会永案件心得体会(二)

为进一步弘扬廉政文化、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确保党员领导干部清正廉洁、为民务实,推动全队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基层地勘单位党组织应着重做好以下三点:

一是筑牢思想防线,形成不想腐的道德约束

指出,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综观薄熙来、徐才厚等腐败分子,他们之所以落得今天的下场,大多因为缺乏马克思主义信仰,丧失了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世界观这个“总开关”、“总闸门”出了问题。

为切实加强全队的廉政文化建设和广大党员的反腐倡廉教育,基层地勘单位要结合生产经营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党员分散等特点,以现代通讯设备为载体,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管理和理想信念培养,帮助党员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时期,树立清心寡欲意识、筑牢为民清廉防线、建立崇高道德追求、弘扬“三光荣”传统,使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能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进一步弘扬精神,建设文化,通过重大腐败案件和身边的案例,做好对广大党员的宣传教育警示工作,增强党员干部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氛围,使全体职工都成为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形成不想腐的道德约束。

二是完善制度规章,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邓小平同志曾精辟地指出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他说:“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这意味着:一项制度,如果是好制度,就能使坏人办不了坏事。因为好制度可以约束和监督那些心怀叵测之人,使他们无从下手做坏事;如果是坏制度,那么好人也就在坏制度下无法办好事,因为坏制度会阻碍好人办好事。久而久之,好人也成为坏人,开始办坏事。“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说的也是这个意思。

基层地勘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内控机制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体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抓住关键问题、关键环节,突出必要性、针对性和可行性,加强反腐倡廉相关制度的建设,努力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执行力强的制度体系,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切实推进依法治腐,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折不扣地执行法律、纪律明确规定的内容,让特权无孔可入、无缝可钻、无处释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从根本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做到“防患于未然”,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三是发挥监督职能,形成不敢腐的环境氛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各级纪委要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这让党的纪律检查机关都成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保证了纪委监督权的行使,有利于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

基层地勘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纪委监督职责、聚焦监督主业、突出监督主责、提高监督能力,增强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履行监督职责的独立性、规范性和权威性。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要主动发挥职能,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开展工作、查清事实、还原真相。通过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等途径,加强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形成不敢腐的环境氛围。

截至底,全国共有中共党员8779.3万名,大部分的党员同志依旧保持着淡泊名利、清心寡欲的淳朴本性,依旧发挥着甘于奉献、勇于担当的先锋作用,依旧坚守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永恒宗旨。他们带头践行“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他们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早日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美丽中国梦不懈奋斗、辛勤耕耘。当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今后,我们依然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多变的环境、繁重的考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但只要我们全党统一思想、坚定信念,我们的党员干部常怀敬畏之心、谦卑之心、感恩之心,我们就一定能赢得更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夺取反腐败斗争的新胜利,为有力推动科学发展、为顺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驾护航!

辽宁省人大李会永案件心得体会(三)

徐青利按农村习俗收受原告钱财,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被告徐青利依法应当退还原告彩礼款,考虑到原告与被告徐青利按农村习俗举行了典礼仪式并实际共同生活居住,故予以适当退还,本院酌定退还7040元。

原告给的下轿钱600元及棉花50斤属赠予性质,不再退还。对此我有以下的心得体会。

一、当前提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紧扣时代,意义重大。

一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迫切需要。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问题有所收敛,但树倒根存,高压之下腐败分子有所震慑,但还在窥测。从查处的案件,作风和腐败问题的背后都是纪律松弛、规矩不彰。纪纲既废,何事不生?形势决定任务,也决定了工作方针和方法。只有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党员干部的大多数,把依规治党、严明纪律贯穿在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才能不断强化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是对违纪违法问题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实践证明“违法”必先“破纪”,落马领导干部往往是从破坏规矩、违反纪律开始的。一些党员干部违纪之后未被及时惩处,结果侥幸变得胆大妄为,最后触犯法律,身陷囹圄。因此,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转变执纪方式,加强日常监督、抓早抓小,严格执纪,动辄则咎,则可有效防止小错铸成大祸。

三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治本之策。纪律是从严治党、依法治党的重器,具有普遍性、稳定性、反复适用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达到对消极腐败现象“釜底抽薪”的效果。现在有的干部不违规不违纪,不吃不请不收礼,但也不干事不担责,消极对待改进作风。解决这些问题,也需要紧握纪律和规矩这把尺子,扎紧党规党纪的篱笆。

二、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党委领导要当好表率,率先垂范。

一是要当学习纪律和规矩的表率。学习和理解《党章》、《廉政准则》等重要科目,是贯彻遵守纪律和规矩的前提和基础,有利于每个党员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自身党性修养,只有把党章的内容学实、内涵悟透,才能用党章的标准和要求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才能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打铁还需自身硬”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党和人民对各级党委提出的新要求,党委书记要在学习《党章》、《廉政准则》上做表率。一要认真研读《党章》,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党章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另二要在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拓展对经典文献、党史、革命史的学习,全面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史、党章内容的与时俱进和不同时期党章中对党员干部条件要求的变化。三要认真学习《廉政准则》规定的详细条款,深刻理会和把准党员干部行为的边界与底线。四要做到真学、真懂、真信,为践行《党章》奠定基础,为守住纪律和规矩扎牢篱笆。

二是当遵守纪律和规矩的表率。遵守纪律和规矩首先要遵守《党章》。遵守党章,就是要求党员干部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任务,模范践行《党章》提出的各项要求,并在贯彻《党章》中起到带头示范作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作为基层党委书记更要争当模范遵守《党章》的表率,时刻牢记肩负的职责使命,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党纪意识和宗旨意识,真正把《党章》的各项要求融入思想,化为行动。带头执行党的决议、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确保经济上不出问题、作风上洁身自好,真正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检验自身工作的最高标准。

三是当维护纪律和规矩的表率。作为党委实际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坚决贯彻从严治党方针,以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为准绳,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纪律、规矩的行为,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做到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以严明的纪律维护党规党纪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三、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要加强制度建设,将权力关进笼子。

一是着力构建制度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就是要把纪律和规矩笼子“扎起来”,切实规范权力运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及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加大治本力度。

二是着力推动制度执行。突出解决利用公款存放进行利益输送、插手工程建设、投资入股等问题;推行“五不直接分管”制度,不断加强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

三是着力堵塞制度漏洞。围绕近年来发生腐败案件的领域和单位,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要通过纪律审查发现问题、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压缩腐败行为发生的空间,努力构筑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四、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要强化监督检查,抓早抓小。

一是党委要把主体责任“扛起来”。作为党委书记要树牢责任意识,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扛起来”。要着力抓好本级主体责任的落实,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建立全覆盖的责任网络。要强化责任追究。通过实施“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是纪委要从严履行监督责任。纪委要回归本职。要把握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这个定位,不能把严格纪律审查简单地等同于办案,高单打一。要转变工作方式。在坚决立案调查有严重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同时,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工作,实现监督执纪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要严格执纪,抓早抓小。要坚持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不能把法律当成纪律审查的尺子,只重视查办能已送司法机关的案件。平时从严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追踪,有了反映及时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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