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会永案件启示录心得体会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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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纪委书记,不应只局限于管好自己,还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从县委班子做起,监督班子成员履好主责、当好表率;从自身岗位做起,管好本单位的干部职工;从家庭做起,管好配偶子女亲属。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2017年关于李会永案件启示录心得体会,欢迎阅读!

2017年关于李会永案件启示录心得体会(一)

“非规矩不能定方圆,非准绳不能正曲直”。守纪律讲规矩,最基本的要求就是遵循组织程序。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郑重昭告全党,“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党的程序规定,不仅是我们党集中统一的保证,也是对每一个党员的政治要求。是否具有遵守组织程序的自觉,是检验党员、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

现代政治学认为,制度化是组织和程序获取价值观和稳定性的一种进程。在现代政党政治中,以严格的组织程序管理党员的行为,乃是通例。英国工党规定,议员候选人、党的发言人和选区党组织的活动,都必须受党中央的指导和监督,胡言乱语会受到纪律处分;新加坡人民行动党从入党成为预备党员,再晋升为干部党员,都需要经过严格的遴选、推荐和考察。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从请示汇报制度,到民主决策制度,我们党更是在强大的组织程序保证下,凝聚成一个有着强大战斗力的集体。

列宁曾如此阐述组织程序的极端重要性:“无产阶级在争取政权的斗争中,除了组织而外,没有别的武器。”在社会转型期,党员、干部不是生活在无菌箱中,而是与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对利益有着更为复杂的考量。组织程序作为管理规范、行为规则,可以发现、预防可能出现的问题。请示报告不是小事,不能满不在乎,这些年来一些干部出事就出在这个上面。如果缺少了组织程序,只是我行我素,对个人,就如同无舵之舟、无缰之马,迟早迷失方向;于组织,则如同一盘散沙、一堆乱麻,难以形成合力。

然而现实中,还是有不少党员干部把持不住定力,视组织程序为无物,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在工作中无视规程,或是“迈过锅台上炕”,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或是“大事小事一言堂”,该组织民主决定的,却越权专断、专横跋扈,个人说了算;或是该集体研究时擅自表态,该征求意见时省略程序,把个人意见强加给集体,用个人决定代替组织决定。在生活中无视规定,或是该报告的不报告,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离婚、结婚多少年了,子女家属长期在国外等,组织都不知道;或是一到非工作时间,便以个人私事、自由空间为借口,擅自脱岗离岗,干了什么、人跑到哪里去了,泥牛入海无消息。凡此种种,为个人违纪开了口子,对党的声誉影响更大。

无视组织程序,“怕麻烦”是借口,“不知道”更不成其为理由。说到底,还是个人私利和权力观念扭曲在作祟。违规在企业、协会兼职,为退休找个落脚点,不就是抱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心态,拿着权力寻租、变现,博些蝇头小利吗?有些领导干部之所以一再破坏民主集中制,独断专行甚至随意批发官帽,也与班子成员信奉官场“潜规则”,甘当“家臣”甚至“家奴”有关。一位县委书记竟然大言不惭地说:“书记和县长之间,既是同僚的关系,也是上下级之间的关系,甚至是爹和儿子之间的关系”。如此权力生态之下,难免会架空了组织,破坏了程序,把权力当成了私器,谈何“该履行的职责必须履行,该承担的责任必须承担”。

2017年关于李会永案件启示录心得体会(二)

为进一步弘扬廉政文化、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确保党员领导干部清正廉洁、为民务实,推动全队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基层地勘单位党组织应着重做好以下三点:

一是筑牢思想防线,形成不想腐的道德约束

指出,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综观薄熙来、徐才厚等腐败分子,他们之所以落得今天的下场,大多因为缺乏马克思主义信仰,丧失了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世界观这个“总开关”、“总闸门”出了问题。

为切实加强全队的廉政文化建设和广大党员的反腐倡廉教育,基层地勘单位要结合生产经营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党员分散等特点,以现代通讯设备为载体,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管理和理想信念培养,帮助党员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时期,树立清心寡欲意识、筑牢为民清廉防线、建立崇高道德追求、弘扬“三光荣”传统,使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能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进一步弘扬精神,建设文化,通过重大腐败案件和身边的案例,做好对广大党员的宣传教育警示工作,增强党员干部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氛围,使全体职工都成为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形成不想腐的道德约束。

二是完善制度规章,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邓小平同志曾精辟地指出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他说:“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这意味着:一项制度,如果是好制度,就能使坏人办不了坏事。因为好制度可以约束和监督那些心怀叵测之人,使他们无从下手做坏事;如果是坏制度,那么好人也就在坏制度下无法办好事,因为坏制度会阻碍好人办好事。久而久之,好人也成为坏人,开始办坏事。“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说的也是这个意思。

基层地勘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内控机制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体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抓住关键问题、关键环节,突出必要性、针对性和可行性,加强反腐倡廉相关制度的建设,努力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执行力强的制度体系,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切实推进依法治腐,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折不扣地执行法律、纪律明确规定的内容,让特权无孔可入、无缝可钻、无处释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从根本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做到“防患于未然”,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三是发挥监督职能,形成不敢腐的环境氛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各级纪委要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这让党的纪律检查机关都成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保证了纪委监督权的行使,有利于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

基层地勘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纪委监督职责、聚焦监督主业、突出监督主责、提高监督能力,增强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履行监督职责的独立性、规范性和权威性。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要主动发挥职能,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开展工作、查清事实、还原真相。通过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等途径,加强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形成不敢腐的环境氛围。

截至底,全国共有中共党员8779.3万名,大部分的党员同志依旧保持着淡泊名利、清心寡欲的淳朴本性,依旧发挥着甘于奉献、勇于担当的先锋作用,依旧坚守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永恒宗旨。他们带头践行“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他们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早日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美丽中国梦不懈奋斗、辛勤耕耘。当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今后,我们依然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多变的环境、繁重的考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但只要我们全党统一思想、坚定信念,我们的党员干部常怀敬畏之心、谦卑之心、感恩之心,我们就一定能赢得更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夺取反腐败斗争的新胜利,为有力推动科学发展、为顺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驾护航!

2017年关于李会永案件启示录心得体会(三)

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广大党员的重要要求,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要求。*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是带头严守纪律、严明规矩的前提,是保证全党令行禁止、集中统一的关键。

纪律和规矩是“紧箍咒”“护身符”

新形势下,我们党承担的历史使命重大,面临的风险和考验加大,加强党的建设的任务艰巨,对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更加突出。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是对领导干部的重要要求。

在领导素质和领导意识中,守纪律、讲规矩的素质是基本素质,纪律和规矩意识是基本意识。领导干部权力大、责任重,拥有许多决策处置权,掌握不少资源分配权。守不守纪律、讲不讲规矩,直接关系党的各项原则能否得到有效贯彻,关系党的执政权力是否真正用来为人民服务。例如,*同志就谆谆告诫县委书记,要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一些领导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为所欲为,甚至搞小圈子,造成不良示范,影响很坏。事实表明,要求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改革开放和发展,创造大量的社会财富,也形成各种各样的诱惑,以权谋私、违纪违法、走向腐败的危险也随之增大。正因为如此,我们党制定了拒腐防变的各种党规党纪,用党内法规管束党员干部行为。但仍有一些领导干部目无党纪党规,以权谋私、腐化堕落,显示出纪律意识淡薄、规矩意识弱化。思想防线垮了,腐败闸门自然就开了。因此,执政时间越长,越是要管党治党,越是要管理好教育好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越是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依法治国,对于党的自身建设来说,就是要依规治党。规,就是法规制度、纪律规矩。依法治国要求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依规治党要求增强全党的纪律和规矩意识,二者是统一的。作为领导干部,如果法治意识强,则纪律和规矩意识强,坐得端、行得正、走得稳;如果纪律和规矩意识弱,就很难做到遵法守法。纪律和规矩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爱护和保护;既有利于党的事业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开展领导工作、提高领导威信,是干部成长道路上的“安全带”。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

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推进发展的根本保障。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组成部分。全面从严治党,对于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将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从严肃纪,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守纪律讲规矩,关键在于严格执行。从严肃纪,本身就是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的有效途径。纪律只要制定,就要动真格的,不能搞“下不为例”;规矩只要建立,就不能只是说说而已,没规矩成了真规矩。必须看到,目前还有一些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还没牢固树立,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还没完全形成。从严肃纪,就是要从严执纪,有纪必依、有规必循,违纪必究、违规必查。各级党委应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处理不守纪律行为。

从严治官,使领导干部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同志指出:“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能不能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决不是小事小节,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在这一事关政治品质的问题上经得起考验。一些领导干部头脑中还残存着特权思想,总是对别人讲纪律和规矩,却把自己置身事外。从严治官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不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且纪律和规矩面前人人平等。

从严正风,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有没有牢固的纪律和规矩意识,与党风密切关联。从严正风,将为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培育良好的环境。作风不是一个人能左右的,但每个人的作风都会对作风的形成和变化产生影响。全党人人守纪律、个个讲规矩,领导带头守纪律、率先讲规矩,必然会对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起到决定性作用。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就能在全党培塑出严守纪律、严明规矩的精神风貌和行为规范。

围绕“五个必须”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

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就是要确立纪律和规矩的权威,遵从纪律和规矩,不违纪、不逾矩。当前,领导干部要按照*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的“五个必须”要求,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

树立政治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守纪律、讲规矩,第一位的要求就是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同地区、部门、行业的工作虽然有其特殊性,但在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不能有丝毫含糊,不能各行其是,搞这样那样的变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反腐败斗争。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就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积极贯彻中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树立团结意识,努力维护党的团结。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大局。党的纪律是有利于党的工作大局的纪律,党的规矩是有利于维护党的团结局面的规矩。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内决不容忍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领导干部在组织路线和用人问题上,必须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只要是德才优秀的干部,无论来自哪湖哪海,都要人尽其才、用当其时;只要是忠实于党的同志,无论和自己有无“交集”,都要用其所长、充分使用。

树立程序意识,严格遵循组织程序。领导工作是在一定的组织系统中进行的,是在一定的制度规则中开展的,由此保证各级党组织工作的正常秩序。这些制度规则就是党的规矩,有些已成为刚性的纪律。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懂得组织运行的程序,明确自己的权限,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违规用权、擅自越权,表面上看尝到甜头、办成了事,但破坏组织秩序,造成不良后果,留下严重隐患。守规矩,就要讲程序,组织程序凝结着党的工作规律,不可置之不理。

树立组织意识,坚决服从组织决定。纪律是维护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的有力武器,规矩是增强党员干部组织观念的有效手段。守纪律、讲规矩就要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即使是领导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也必须服从组织,不能凌驾于党组织之上。党的战斗力需要铁的纪律来维系,对组织决定不能“选择性服从”,顺其心愿的就服从,不合心愿的就不服从。需要强调的是,树立组织意识,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决不允许违背组织决定另搞一套;领导干部可以对组织决定通过组织程序发表不同意见,但不能采取其他违背组织决定的行动。

树立原则意识,有效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一些领导干部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参与腐败、合谋腐败、寻租腐败,教训极为深刻。这表明不仅领导干部本人要守纪律、讲规矩,而且要让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守纪律、讲规矩。新形势下,管好领导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已成为党的重要规矩。树立原则意识,就是要按照*同志指出的那样,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不能公私不分,把公权力用于回报私情;不能情大于法,因感情因素而有失公正;不能利压倒法,为谋取私利而罔顾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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