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材料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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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民政局离婚需要带的材料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按照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流程执行。

一、陕西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材料

1、离婚协议书(该材料为申请人非首次办理结婚登记(离异)的必要材料)

2、居民户口簿(夫妻双方户口簿)

3、军官证(该材料为申请人有一方为现役军人的必备材料)

4、陕西省居住证

5、结婚证(该材料为申请人非首次办理结婚登记(离异)的必要材料)

6、居民身份证(夫妻双方身份证)

7、军人婚姻登记证明(该材料为申请人有一方为现役军人的必备材料)

二、陕西民政局离婚办理流程

1、夫妻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2、需要等待30天,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在这个期间,任何一方都不可以去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的,在申请撤回后,就不能办理离婚登记了;
3、在30天期满后,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4、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和离婚协议书后,准予登记,发放离婚证。

三、陕西离婚登记受理条件

(一)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二)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三)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四)男女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男女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六)男女双方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七)男女双方均无重婚情形

(八)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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