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丁晓东的“涉黑之路”
丁晓东在初中毕业后即跟随其父学习电工,因为嫌弃干活累、赚钱少,在2010年便开始进入社会“混世”,四处惹是生非,逞凶斗狠。2003年至2005年间,丁晓东在九华山一带开发建设中因做建筑材料赚到了钱。在青阳县“混世”人眼里很有钱有面子,吸引了王明、张金平等两牢和社会闲散人员的跟随,其势力逐步壮大。2007年以后,丁晓东又凭借“混世”的“名声”,陆续将刘敦泉、詹静、唐志、胡梦园等人先后网络于身边。以平时小恩小惠、出面平事、帮助寻找赚钱门路等方式加以笼络、扩张势力。
该组织长期在当地横行霸道,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赌博等各种违法活动,为非作恶,欺压当地群众,逐步发展壮大其团伙“威名”和势力。该组织自从取得了强势地位后,丁晓东等人又强占当地建筑材料供应市场,指挥手下,采取监视、殴打、威胁、拦截运输车辆等手段非法垄断九华山风景区柯村新区石渣供应生意,从中牟取暴利。
2008年以来,丁晓东又以15%的高额月息公开向社会发放高利贷,带领或安排刘敦泉、詹静等人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非法收债。后又放贷至赌场,牟取高额回报,至此该黑社会组织又增加了雄厚的经济基础。
犯罪团伙分工明确、纪律严明
据安徽省公安厅“打黑队”介绍,该犯罪组织中,丁晓东为组织、领导者,其在组织中的老大地位得到其它成员的认同,手下人员一律尊称丁晓东为“领导”,听从其调遣。该组织内部等级清楚,分工明确。王明、张金平、刘敦泉、詹静为组织骨干成员,为积极参加者。组织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逐渐在组织内部形成了约定俗成的“规矩”,如下级必须无条件服从上级,必须按照上级意志、安排做事。不许过问不该问的的事情,不许成员参与赌博等。对于违反规矩的团伙成员,将会受到责骂、冷落,以示惩戒。
该组织几年来通过非法垄断石渣供应生意、发放高利贷、经营赌博游戏机等手段,非法聚敛了大量钱财。该组织多次在青阳县、九华山风景区柯村新区实施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当地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群众,非法控制九华山风景区柯村新区石渣等建筑材料供应,严重破坏当地正常的经济、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影响。
团伙“软暴力”特征明显
据介绍,该团伙平时主张多动嘴、少动刀、多吓人、少砍人,“软暴力”特征明显,因此在证据固定上难以准确把握尺度。参战民警多方收集全国与“软暴力”相关的涉黑犯罪团伙案例,挖掘该团伙“软暴力”的表象背后是由暴力作为后盾,最终全面、客观地固定相关证据材料。
安徽省公安厅在发给池州市公安局的贺电中称赞:“此案是我省打黑除恶斗争中‘打早打小’的典型案例,对公安机关打击有组织犯罪中的‘软暴力’”行为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丁晓东黑社会的二三事
威胁恐吓当地群众:2009年青阳县一家矿业公司因环境污染与当地村民发生矛盾,,村民将矿石运输的道路拦截起来,矿山因此停产。8月份,丁晓东叫来手下五六十人,来到村民组,强行将拦路的石块搬开,并在村民组扬言威吓当地村民。村民及其恐慌,恐遭报复,8月21日一百余位村民集合在道路上准备自卫,并求救政府,在当地政府积极介入下,此事才得以平息。
为释放成员接风洗尘,笼络成员:组织者、领导者利用其违法犯罪聚敛的钱财,笼络了组织成员,支持组织活动。如为组织成员提供资金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提供部分生活费用,探监“上大帐“,缴纳保证金,释放时“接风洗尘”等。
扬言搞死拦车的交警:2009年4月份,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的辅警李丰(化名)在九华山交换中心岗亭执勤,将给丁晓东拉货的大货车拦停检查。丁晓东带人到岗亭前对李丰威胁说:妈的,你敢跟我搞,你想死还差不多。你跟我搞,我坐牢都不要去坐的。
“80后黑老大”伏法领刑7年6个月
2009年8月11日,池州市公安局在安徽省公安厅“打黑队”的精心指导下,经过8个月艰苦工作,成功摧毁了以丁晓东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团伙,9名涉案成员全部归案,缴获管制刀具4把,扣押、冻结10多万涉案资金,破获案件30余起。
2010年10月,池州市贵池区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首犯丁晓东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判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其余8名组织成员被判处四年八个月至一年二个月有期徒刑不等,该组织聚敛的财产及收益继续追缴。同年12月31日,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