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积分落户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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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落户南京5个条件:

12月27日,南京市政府网站发布《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和《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两条新规,从2017年2月1日起,积分落户政策正式在南京施行,这也意味着南京实行多年的购房落户政策将成为历史。

根据最新发布的《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非南京户籍人员想要落户南京,必须符合该办法规定的条件。不符合的,需要达到积分落户的条件和规定分值。

据了解,新政中无需积分可落户的条件主要有军转干部安置、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符合亲属间投靠政策的、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回原籍等几种条件,购房落户已经被废除。

而根据《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申请积分落户,必须同时满足五个条件:

(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在本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近2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四)累计积分达到100分

(五)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南京积分落户政策优惠这些人群

需要注意的是,新政对购房落户还是留了一定的过渡时间。新政规定,新政实施前已办理新建商品住房(包含预售商品住房和现售商品住房)交易备案并符合《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宁政发〔2004〕140号)相关条件的,可以在新政实施后18个月内,凭不动产权证申请户口迁入。

新政实施前已办理存量房交易备案并符合《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宁政发〔2004〕140号)相关条件的,可以在新政实施后6个月内,凭不动产权证申请户口迁入。

申请积分落户政策问答

一、申请积分落户应当同时具备五个条件是什么?

1、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2、在本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指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镇地区范围内独立取得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住房;政府提供给被保障群体的共有产权住房和租赁性住房;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并在房产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正在租期内且租期半年以上住所);

3、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近2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4、累计积分达到100分;

5、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二、申请前需要特别准备材料有哪些?

1、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缴纳社保证明是积分落户申请的必要条件之一。申请人在各“南京市积分落户社保证明打印网点”可打印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积分落户专用),既可以自助打印,也可以在柜台打印。此外,申请人也可以自2017年3月10日起,于每日8:30至19:30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jhrss.gov.cn),进入网站>>用户快速登录(社会保险)“进入”>>个人用户登录输入社会保障卡号、密码、验证码,点“登录”>>个人查询区>>积分落户证明打印>>点“打印”。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书》。如申请人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需开具《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书》。申请人携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持外省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另需提供当地人社部门的发证证明)至市人社局鉴定中心综合科审核,市鉴定中心开具《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书》交予申请人。

三、去哪里申请落户?

申请人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到产权房(含政府提供给被保障群体的共有产权住房)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落户;本人无产权房的到就业地公安机关申请落户(即居住在政府提供给被保障群体的租赁性住房,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并在房产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正在租期内且租期半年以上住所的人员)。

四、就业地如何认定?

若就业单位已设立单位集体户或就业单位没有与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代理合同,就业地为单位集体户或者人才服务中心所在地址。若就业单位既没有设立单位集体户,就业单位也没有在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代理合同,就业地就为本人当前参保单位地址(批准落户后地址变更为社区集体户地址)。

五、居住期限如何认定?

在本市居住期限,是指申请人当前在公安机关办理了有效居住登记,且已达到的连续居住(暂住)时间。需要注意是的是,外来人口在本市居住地点发生变化后,应及时到派出所办理居住地变更手续;居住证每满一年请及时办理签注手续,以便计算连续居住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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