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居住证办理所需材料和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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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那么长春居住证办理所需材料有哪些,办理时间要多久?一起来看看下面的文章吧。

办理条件

1.中国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本市所辖县区居住半年以上;

2.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长春市居住证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公民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1)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2)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3)就读证明包括学生学籍卡、学生证以及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注意事项:

未满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在长春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具体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呢?

中国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本市所辖县区居住半年以上(本市公民在市内跨县区居住的包含在内、在市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除外),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法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

【条件说明】

1.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居住登记应当在本人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持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2.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3.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与房屋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的房屋、亲朋好友提供住所的房屋(由房屋所有人或代理人出具证明或声明)、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的房屋等。

4.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

步骤一:登陆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http://gafw.jl.gov.cn/MainPages/ShiXiangZhongXin/index?jz=8,选择居住证办理。

步骤二:根据查找事项→详细信息→用户登录→在线申报→等待受理→办件办理中→办件办结→满意度评价流程进行申请。

步骤三:携上述办理材料所在地派出所办理,领取居住证。

网点申请:

持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件(参照公示内容)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也可将相关证明材料邮寄至派出所后按正常流程办理。

办理地点

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431-85281060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首次办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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