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领取政策标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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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上午,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在区政府第三会议室召开了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动员会。副区长阮中海参加会议并作讲话。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人社所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解读了《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续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谯政办秘〔2017〕350号),认真分解了2018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续保缴费任务,并把目标任务落实到每个村(社区)两委成员。

会议指出,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将继续纳入全省民生工程考核,继续纳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各乡镇、街道要继续高度重视参保、续保工作,全面完成参续保缴费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立足落实新政策上取得新突破。2018年,全省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部分政策进行了调整:最低缴费档次提高到200元;基础养老金在原来75元的基础上提高到92元(增加了17元)。全区上下要积极宣传这一新的政策,鼓励广大城乡居民积极踊跃参与。

二是要落实工作责任,力争在工作实效上取得新突破。要层层分解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全面完成参保、续保缴费目标任务。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工作全程跟踪,及时发现、掌握问题,针对工作过程中凸显的矛盾和问题,提出对策,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进行督查和调度。

三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力争在提高参保积极性上取得新突破。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灵活多样、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真正把意义讲透、政策讲清、实惠讲明、道理讲懂,让群众清楚明白地看到可以享受养老待遇金额和政府补贴金额,算好经济账,激发其参保、续保热情。

四是要健全管理机制,力争在提高服务水平上取得新突破。继续把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作为重要工作,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把基金安全关,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信息数据、优亲厚友冒领骗领的,一经核实,坚决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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