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病救助政策及医保报销比例和条件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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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救助政策是针对重大疾病,所推出的救助政策,主要面向广大困难群众。大病救助政策的推出,能为广大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医疗服务,那么大病救助怎么申请?大病救助政策有哪些?下文就来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城乡低保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因病(伤)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20000元。根据大病救助政策,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难以负担的困难群众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2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10000元。那么2019年福州大病救助政策有哪些呢?福州大病救助报销比例和调整有哪些规定么?本文思而思学教育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福州大病救助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救治对象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全市新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经市扶贫办、民政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认、汇总后的新增扶贫开发对象和省定扶贫标准下的低保对象。

02报销比例

省定13种疾病集中救治患者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第一道”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补助后(原则上由医保基金支付定额标准的70%,医疗救助基金支付定额标准的20%),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再由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予以补助90%。

经上述政策报销后,患者最终自付比例为定额标准的1%左右。保障对象患有其他重特大疾病,包括其他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其他先天性心脏病、地中海贫血、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的,其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特殊门诊医疗救助和住院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再按70%的比例给予重特大疾病救助。

非以上18种病种的病人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基础上,由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采取双上限控制的方法对“目录内”费用予以补助,一是按省、市、县、乡四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不超过7%、11%、14%、15%的比例叠加报销,二是叠加后报销比例的上限省、市、县、乡四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50%、70%、90%、95%(以上两种上限均不能超过)。

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到我院就医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病人不需要先交预交金,出院时在收费处直接办理结算报销。

大病专项救治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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