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人社局文件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未成年人门诊费用报销将不仅仅限定在社区卫生院,自要在大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儿科门诊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可以按照标准报销。年累计300元以上报销50%,最多可报销300元。报销费用直接在刷卡付款时减去。
如何报销?
自要去医院就诊时,出示孩子的医保卡挂号,看病,结算费用时也要刷卡,这样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就可以按比例享受医保新策,报销一定的费用。
很多家长会进入一个误区,认为这个有门槛费,超300才给报销,没超过就不给报了,所以很多都不使用医保卡就医。
切记:未成年的门诊统筹支付是在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有300元的门槛费,就是说要累计花费超过300元,以后的费用才能报销,记住是累计,累计,累计。一次费用没有超过300元不重要,总计超过300元,以后就可以报销了,所以每次都要刷医保卡结算,这样才能记录累计花费。
还是不明白?举个例子:
您的孩子参加了居民医保,第一次在某二级以上医院儿科门诊看病,如果医疗费是200元,拿着医保卡结算看病的医疗费,虽然这次刷的还是自己的银行卡,但是医保卡的信息会记录,这次花费了200元。
过了几个月,孩子第二次又到二级以上医院儿科看病了,门诊花费300元,结算时再次选择刷医保卡,那么这次自己只需要交纳200元就可以了。计算如下:
(500-300)50%=100元
300-100=200元
如果年度内孩子第三次又到医院看病,门诊花费400元,结算时再次选择刷医保卡,那么这次自己只需要交纳200元就可以了。计算如下:
40050%=200元
三次合计医疗费为900元,患者自己支付600元,医保报销了300元。同一个报销年度内再去医院的花费就得全部自己承担。
如果您孩子第一次在某二级以上医院看病就花了900元,那么只能报销300元,年度内再去医院再去医院就不能报销了。就是说,年度内不管去几次医院,不管每次花多少钱,未成年的医保卡内度内只能报销300元。
如果孩子一年内没有去过医院或者去医院的花费没有超多300元,那么医保是不会报销或者另外给补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