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下旬,《太原糖尿病专科医院践行新农合“先住院后付费”5年巡礼:惠民落到实处,关怀浸润人心》一文发布后,引起了较大反响。太糖公众号接到了许多留言,太糖咨询电话也接到了众多患者及其家属有关“新农合”过渡为“城乡居民医保”等的咨询。为此,我们采访了太糖关于医保方面的部门负责人顾志华主任,并结合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以及省市媒体的相关报道,我们整理、编辑成了本文,现予发布,以飨读者。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2002年10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
2009年,我国作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确立新农合作为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地位。
2006年年1月10日,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全省新农合参合率达到了99.33%,住院最高支付限额达15万元,均创历史新高。
2016年9月28日,《太原晚报》以《山西新农合基本实现全覆盖,住院报销比例75%以上》为题报道: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调查显示,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十多年来,基本实现了平稳运行、健康发展的预期目标,有效改善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等难题,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新农合的补偿比例也逐步提高,补偿范围逐步扩大。2016年我省新农合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提高到60%以上,平均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5%以上。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山西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新农合整合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17年山西省农村新农合保险报销比例流程和范围.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
2016年11月2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推进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服务建成小康社会。《意见》指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为了保持政策连续性,确保工作平稳过渡,2017年度城乡居民的个人缴费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2017年2月4日,黄河新闻网以《山西城乡居民医保统一,2018年起执行》为题报道,为破解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中的难题,日前山西省人社厅对外发布消息,明确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六统一”。统一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于2018年起执行,有条件的统筹地区2017年可现行统一医保待遇支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