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连云港的公积金政策已经出台,连云港公积金管理处2月24日宣布,于3月1日起,该市公积金首付将由20%上调至30%。
连住公委〔2017〕1号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强住房公积金流动性管理,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和省住建厅《关于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苏建传[2017]4号)精神,经研究,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调整为30%。
二、对购买第二套住房及以上或申请第二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明确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中“家庭成员”的范围包括:职工本人、配偶、享有共同产权的父母及子女;享有共同产权的家庭成员提取、贷款额度不超出其所占的产权份额。
四、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支持在本市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外市购买住房可按购房地公积金贷款政策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停止在本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五、继续执行部队转业干部、引进的优秀人才、新就业人员可通过补缴住房公积金获得贷款额度的优惠政策。取消因县财政补贴未补贴到位的乡镇教师可通过补缴住房公积金获得贷款额度的优惠政策。
六、暂停办理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七、职工异地购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的,仅限所购房屋为职工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提取时需提供户口簿或社保缴纳凭证,且工作单位与社保缴存单位应一致。
八、加强住房公积金流动性管理,防范流动风险,当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95%以上,且连续三个月呈现资金净流出不足以应对未来一段时间的贷款需求时,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实行公积金贷款轮候发放并及时告知借款申请人。
九、本通知自2017年3月1日开始执行。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7年2月27日
关于开通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大厅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方便缴存人通过互联网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我市开通了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大厅(http://12329.lygzfgjj.com.cn,以下简称网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访问渠道及方式
1、桌面及手机浏览器:访问中心主网站,点击右上侧“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访问。
2、安卓/苹果APP:访问网厅(http://12329.lygzfgjj.com.cn),点击右下侧“移动APP”访问。
二、查询/认证用户
网厅(APP)登录用户分为“查询用户”和“认证用户”两种类型。
查询用户:默认登录密码123,仅可以办理查询等业务。
认证用户: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本人手机”到公积金营业厅办理“个人网厅认证”业务,认证后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及贷款等相关业务。
三、其他事项
1、忘记/不知道登录密码
查询用户请到中心前台重置默认登录密码为123,认证用户可以通过网厅“忘记密码”功能重置登录密码。
2、“重置密码”时提示认证手机号不正确/忘记认证手机号
可以携带身份证、本人手机到公积金营业厅重新办理“个人网厅认证”业务。
3、登录时账号锁定
密码连续输错5次当天会锁定登录,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营业厅办理解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