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有哪些?下面搜集了一些查询方法,以供参考!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电话查询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991-4629197),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信息(余额和明细),同时还可以咨询公积金贷款、提取等政策。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窗口查询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公积金账号至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内容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查询,单位住房公积金查询、账户查询等。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内设5个职能科室,下设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分中心、铁路局分中心和天山区管理部、沙依巴克区管理部、水磨沟区管理部、新市区管理部、头屯河区管理部、东山区管理部及铁路局分中心所属的哈密管理部、库尔勒管理部等8个派出机构。中心在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下对乌鲁木齐辖区(不含兵团)住房公积金进行统一管理和运作。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民西街167号
邮编:830092
电话:0991-4629197(贷款咨询) 0991-4622912(归集业务)
传真:0991-4624242
网址:http://www.wlmqgjj.com
乌鲁木齐公积金查询网址:http://www.wlmqgjj.com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2017年,申请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需满足以下贷款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并自申请个人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在以往的个人公积金贷款还款过程中未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逾期还款记录。
二、借款人申请人必须满18周岁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借款申请人有合法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合同、协议以及有关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四、能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保证条件。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内页(原件、复印件)
2、借款人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单身职工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复印件)
3、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内页或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配偶为华侨身份,提供居住国护照(原件、复印件)
4、借款人配偶在非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未贷款证明及缴存基数证明
5、借款人配偶有固定收入但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提供本人完税证明或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并且提供银行近半年工资卡明细,如发薪单位是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不能提供银行近半年工资卡明细手续的,出具近半年社保缴费明细,以社保缴费基数为借款人配偶收入的认定依据
6、乌市辖区作为贷款抵押物的《房屋所有权证》及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通过担保公司担保与购买本地二手房以及与中心签订按揭协议的房产公司业务除外)
贷款流程
本市房产抵押贷款:
1、贷款申请。借款人及配偶携带贷款申请资料到中心公积金贷款业务所属辖区提出申请,贷款经办人员对借款人贷款资格初审通过后,开具评估通知单,评估公司对抵押房产进行评估。
2、贷款审批。评估完成后由评估公司将评估报告递交中心公积金贷款所属辖区。中心贷款三级审核通过后,通知借款人领取办理房产抵押的“两单一表”,去房产交易中心领取《抵押合同》。
3、办理抵押及收押手续。借款人持《抵押合同》到承办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后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手续,拿到《房屋他项权证》后交予中心贷款收押部门,领取《他项权证收押通知单》。
4、贷款发放。借款人持《他项权证收押通知单》、《借款合同》到中心公积金贷款业务所属辖区加盖贷款相关印鉴后,领取《委托住房抵押贷款资金划转通知单》,前往承办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