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具体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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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具体有哪些内容值得大家关注的呢?下面提供详细的内容,以供参考! 

01限购政策

✪ 2017年10月1日晚间,成都市出台限购措施,在主城区及近郊区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

✪2017年11月17日:在成都高新南区和天府新区购房,需拥有区域户籍或者连续缴纳区域社保或个税1年,并且在区域内无房。

2017年买房影响:高新南区和天府新区买房的门槛很高了,需要满足的条件也很明显,目前大部分人都没有资格。

而2017年10月1日后没有买房的,2017年其他区县还有1套房的购买资格,而且是以自然人为单位,买房限制不大。

02商业贷款政策

✪2017年10月9日:成都所有区域购买首套房及按揭一套已结清再购买不低于30%、按揭一套未结清再购买不低于40%、按揭两套及以上未结清再购买则暂停发放贷款。

✪2017年11月18日:在成都高新南区和天府新区购房首套房首付三成,二套房首付七成,三套及以上不贷款。

2017年买房影响:在高新南区和天府新区贷款政策也是非常严格,有资格购房二套首付七成也是非常高。

而成都其他区县首套房三成、二套房四成,仍然是较为宽松。

03公积金贷款政策

✪2017年5月18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

此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首先延长“贷款期限”,将现行个人贷款最长年限由20年提高至30年。

并将贷款额度由缴存余额30倍调整至20倍,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单笔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家庭单笔贷款额度为40万元。

✪2017年11月21日公积金贷款首付政策

2017年买房影响:对购买首套住房,或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以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时,成都10年以上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再提高一成首付。缴存余额要与缴存系数挂钩。

2017年买房影响: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高30年,首套房三成,二套房四成,三套房拒贷。

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70万元);

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 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40万元);

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设为0.5;

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

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设为1

04开发商限价政策

2017年10月1日:商品住房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周边在售项目价格及前期成交价格。且后期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同一项目分期建设销售的,价格增速不得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2017年买房影响:这个政策若严格执行到位,开发商涨价就会受到限制。就不会像2017年6-9月份房价跳涨得厉害,每天都不一样。

根据《成都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5年成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476元,比上年增长8.0%。

也就是说,照此规定接下来楼盘分期销售,每年的增幅不能超过8%。开发商涨价受到限制,2017年买房,市场波动不大的情况下,可以慢慢挑选。

拓展阅读: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明确贷款期限延长,调整贷款额度,以及调整贷款资金与缴存余额挂钩倍数,取消保底贷等几大方面的内容,且多项政策将于2017年6月6日调整。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通知》首先明确延长贷款期限,将现行个人贷款最长年限由20年提高至30年,且原则上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其次是调整贷款额度,将无差别的最高贷款额度调为差别化贷款,即将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调至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两人及以上的职工缴存公积金),单职工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一人缴存公积金)。

同时,调整贷款资金与缴存余额挂钩倍数,将挂钩倍数由30倍调整为20倍。即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乘以20倍,就是可以贷款的额度。取消“缴存余额在1万元以下的借款申请人,不受余额挂钩倍数限制,均可贷30万元”的政策。

此外,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还发布了《成都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对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作出相应调整:细化申请条件,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的都可申请提取。

调整提取金额,提取不超过年缴存余额的50%;分区域设定提取限额,5城区和高新区每年提取不超过1.5万元,二圈层和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新津县不超过1.2万元,三圈层不超过0.96万元。

数据显示,4月,成都主城区商品住宅共成交面积86.70万平方米,环比小幅上涨0.53%;成交8816套,环比下降1.04%;成交均价10588元/平方米,环比微涨0.03%;成交金额合计约91.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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