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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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借款人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2、借款人拥有稳定收入;

3、征信无不良记录;

4、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须具有建设、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批准的文件;

7、购买二手房的还需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8、按照购房要求支付购房首付款;

9、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

延伸阅读:西安:6月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记者3日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6月1日起,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将调整。

据介绍,6月1日起(以公积金贷款系统申请受理时间为准),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全部统一标准,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对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购买精装修房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组合贷款首付比例应当同时满足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要求。

同时还进一步加强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审查。通过核查征信、付款票据、银行流水等方式堵塞贷款风险。如发现借款人使用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和信用类贷款等资金筹措首付款的,不得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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