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网上查询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呢?下文是整理收集的威海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查询,供大家参考。
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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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济宁市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内容
电话查询
查询电话:12329
服务时间:全天(除人工咨询服务,每个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夏令工作时间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查询项目
公积金汇缴、账户余额、支取、贷款等方面的账户信息。
操作指南
短信查询
操作方式:
手机编辑“A#身份证#密码 ”发送至12329。
服务内容:
公共信息服务包括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业务通告等,个性化服务包括账户变动通知、业务办理进度及结果告知等。
收费标准:
免费。
网点查询
服务网点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
部门(管理部):威海住房公积金中心
地址:威海市海滨中路56号农商银行一楼北厅
电话:5217762
部门(管理部):高区住房公积金中心
地址:威海市山大15号
电话:5695815
2016威海公积金贷款政策
按照威住〔2015〕23号《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的意见》,为节省办事成本、进一步提高便民服务效率,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方式,新贷款已从2015年10月份开始实行逐月冲抵还贷方式,老贷款将从2017年1月起停止柜面和网上一次性提取方式,转为逐月冲抵还贷方式。
办理逐月冲抵还贷方式
这些信息您需要了解
冲还贷是采用一次委托、逐月抵还贷款本息的方式,由管理中心通过内部转帐,每月从借款人或配偶一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直接划转与当月应还款额相等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当借款人或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自动转为银行卡扣款。
业务内容
1、公告日至2017年12月31日,偿还贷款提取公积金业务正常办理(以下简称公贷提取:每年一次,一次提取12个月还款金额),同时办理委托逐月提取还贷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签订。
2、2017年1月1日后,停止公贷提取柜面业务和网上一次性提取的办理,未办理冲还贷协议签订的贷款职工,系统不自动进行冲还贷还款,全部通过个人银行卡进行扣款。公告日前已经办理公贷提取的但没有签订协议的贷款职工,请尽早到各管理部服务厅或进入中心网站网上服务厅进行办理。
申请对象
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还清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单方或双方同时作为申请人申请委托逐月提取还贷,将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作为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的抵扣账户。
申请条件
(一)正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可以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直接申请办理委托逐月提取还贷。
(二)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在满足以下条件后可申请办理委托逐月提取还贷。
1. 申请人申请办理委托逐月提取还贷时,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之和应大于或等于其当月正常月还款额的12倍。
2. 申请人信用良好,申请委托逐月提取还贷时没有逾期贷款。
3. 公积金账户没有被冻结的。
4. 采用按年提取方式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须间隔12个月。
业务办理方式
1、柜面办理:本人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到贷款地的管理部柜台办理,借款人可代办。
2、个人网厅办理:登录中心网站www.whzfgjj.com ,进入个人网厅页面,在贷款业务模块进行办理,借款人和配偶需各自办理。
四、特别提醒:还款期间职工婚姻状况发生变动时,请及时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法律文书,到服务大厅柜面申报办理变更手续。
如有疑问,请拨打12329热线电话进行咨询。
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 房租支出的。
(四) 离休、退休的。
(五) 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 出国出境定居的。
(七) 在职期间死亡或宣告死亡的。
(八)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九) 下岗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十) 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回乡,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 调离本市的。
(十二) 农民工支付房租的。
(十三) 重大疾病的。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以上年月工资总额确定的缴存基数和规定比例计算的应缴存额,由单位代扣、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缴存至少1个月以上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连续缴存证明合并计算,与本地职工政策一致。异地缴存证明应注明缴存起止时间、缴存基数、账户余额,以及有无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等情况。
(二)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并已结清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购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
提高贷款额度和年限
(一)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夫妻双方均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家庭,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为60万元;其他市区为50万元;只有一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视为单职工,最高额度为40万元。暂停执行贷款额与职工账户缴存余额20倍挂钩的规定。
(二)为提高办事效率,取消提供收入证明环节,借款人还款能力按不高于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月缴存工资基数的70%核定。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放宽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最高贷款年限延长至40年,贷款职工及其配偶的销户提取相应延长至贷款还清日。
异地贷款业务
(一)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论户籍属地,在威海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申请人及配偶的户籍或就业地居住证明,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贷款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他贷款条件与本地职工相同。
(二)在省外城市工作、缴存公积金的本地户籍职工,在威海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比照前述条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缴存职工已办理商业住房贷款不超过三年的,且所购普通自住住房符合现行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提前一次性还清商业贷款后一个月内,申请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不超过一次性还清商业贷款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