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临汾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住住房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4.直系亲属购房的;
非房屋类:
临汾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提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类:
临汾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临汾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1.带齐支取审核所需资料,到中心办理公积金支取初审。
2.初审完打印支取单据,后回单位加盖全套财务印鉴章,返送到中心,领取支票。
3.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支票到受托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时,说明理由,退回申请人。
详情请看临汾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住房的需在购房合同(协议)签定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被批准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办理支取手续,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金额。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提取日之前12个月以内的还款本息额。
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提取日之前12个月以内所付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
全额提取: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的;
2.工作调离本市或出境定居的;
3.离休、退休、死亡的;
4.户籍是农业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
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提取时间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或约定的最后一笔房款缴付之日起一年内可支取住房公积金;